南方网4月5日报道 只因朋友故意传错了一句话,李某鹏以为发廊老板陈某要对自己动手,便纠集两人持刀追砍陈某等人,造成4死1伤的惨剧。近日,李某鹏被东莞市中院判处死刑。
故意传错话又提议杀人
东莞中院判决书称,李某鹏是东莞市东城区大井头某发廊洗头工夏某的男朋友,陈某是该发廊的老板。据夏某供述,“陈老大不喜欢我们女孩与外面的男子有交往和交男朋友”。
2007年5月6
日凌晨2时许,夏某在发廊上班,陈某带着朋友来发廊。夏某打电话给黄某,让他转告李某鹏晚上不要来发廊这里,她这边有事。黄某则对李某鹏称陈某等人在发廊要打他。后陈某等几人到附近一家烧烤档吃夜宵,李某鹏则纠集黄某等人在该烧烤店附近吃饭。
3时30分许,黄某提出要打陈某等人,并买回了3把尖刀。黄某在分刀时提议“要搞就搞死他们”,说完又问李某鹏“是不是真的要搞”,李某鹏回答说“是”。
狂砍5人刀都弯了
随后,李某鹏、黄某、赵某各持一把尖刀到烧烤档,掀翻陈某消夜的桌子,并持刀追砍陈某、徐某、郑某、李某、贾某等人。在大井头路拦住徐某后,李、黄持刀朝徐乱捅乱刺17刀,致徐当场死亡;在距徐某220米处的绿化带处拦住陈某,朝陈乱捅乱刺15刀,致陈当场死亡;接着又搭乘赵某的车追至人行道上拦住郑某,将郑捅倒在地;又追上李某,乱捅乱刺17刀致李倒地。郑某、李某在送往医院抢救时死亡,贾某受轻伤。
法院的判决书称,在砍人过程中,黄某的刀都被砍弯了。当日中午和下午,三人分别被警方抓捕归案。
挑起矛盾被判无期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鹏、黄某、赵某持刀肆意追砍乱捅被害人,除被害人郑某只是被左背部一刀致死外,被害人陈某有15处重创,被害人徐某有17处重创,被害人李某有16处重创致死。作案手段极其凶残,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严惩。
法院的判决书称,黄某肆意篡改电话内容,制造矛盾,买刀并激化矛盾;赵某驾车搭乘李某鹏、黄某截停、追砍被害人。三人均是主犯。由于黄某、赵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依法从轻处罚。
近日,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某鹏死刑,判处黄某无期徒刑,判处赵某有期徒刑15年。南方都市报 (记者 李月刚 通讯员 王创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