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三亚市崖城镇港一村民王某,教唆3名好友轮奸自己女友。法院认为,王某与他人共谋,为他人提供犯罪的条件,采取暴力胁迫手段,违背妇女意愿,强行奸污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中新海南网1月16日电 据海南经济报报道,三亚市崖城镇港一村村民王某与潘某、林某杰、吴某3人经事先预谋,将自己的女朋友林某强奸。2006年4月19日,王某因涉嫌犯强奸罪被刑 事拘留。
与朋友密谋强奸自己女友
检察机关指控称,2005年12月25日,王某、潘某、林某杰三人经事先预谋,决定当晚强奸林某。三人于当晚到崖城镇乡村演艺园,后由王某、潘某接林某到保港吃宵夜。后安排林某在林某杰的家中休息。其间王某同林某发生性关系,之后王某指使三人对林某实施强奸。
当晚凌晨四时许,王某借故离开,三人趁机行凶,林某哭喊反抗,林某杰持刀威胁林某说再叫就砍死她。林某害怕不敢再叫,被吴某、潘某强行抱上床按住手脚。三人轮番强暴林某后逃离现场。
无知农民教唆强奸领刑11年
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认为,王某与他人共谋,为他人提供犯罪的条件,并指使、教唆他人,采取暴力胁迫手段,违背妇女意愿,强行奸污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依照刑法规定,判决王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宣判后,王某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判处其无罪。经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王某为吴某等三人奸淫被害人林某提供条件及指使、教唆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其行为已构成共同故意犯罪,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文来源:中新网 作者:林春宏 胡友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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