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后靠与女友订立“假证同盟”,他一度在司法机关眼皮下漏逃,但法网恢恢,两年后其罪行还是被揭发出来。1月15日,山东德州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转移赃物罪判处被告人薛井海死刑,并处罚金一万元。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孙继君有期徒刑十五年。
2005年4月24日,山东省乐陵市公安局接到报案称,在某小区居住的许某被杀死在住处。公安局认为薛井海有重大作案嫌疑,便在第二天将正在逃 跑的薛井海及其女友李某抓获。然而,由于薛井海与女友订立了“假证同盟”,在接受审讯时一致供称许某是被在逃的孙继君捅伤致死的,据此,当地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不予批捕。
薛井海庆幸自己逃过一劫,但2007年2月1日,他因涉嫌收购赃物罪被河北省故城县公安局逮捕。更没想到的是,被网上通缉的孙继君也被抓获,并移送乐陵市公安局。经对孙继君、薛井海、李某的并案审讯,李某承认了与薛井海订有作假证“同盟”的事实,并证明许某是被薛井海用刀杀害,此案宣告侦破。
经审理查明,2005年初,薛井海得知女友李某和许某同居,遂怀恨在心。当年4月23日晚10时许,薛井海伙同孙继君到许某处,杀害了许某后带女友逃离现场。
德州中院认为,被告人薛井海和孙继君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遂作出前述一审刑事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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