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1月10日电 记者从9日召开的山东省政法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去年山东坚持警力下沉,全省一线实战单位警力占到总警力的90.4%,警力安排形成了“金字塔式”的合理布局,促进了社会治安局势继续好转。
据介绍,山东省公安厅于2006年正式启动县级公安机关机构改革,通过整合机构职能,将精简下来的人员充实到基层。截至目前,全省已有114个县(市、区)公安局进行了机构改 革,占县级公安机关总数的81%;内设机构由原来的2321个整合为1272个,共减少内设机构45.2%;基层和一线警力达到了县级公安机关总警力的90.4%,比改革前提高了17个百分点。
山东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曲植凡说,以前,县级公安机关的内设机构追求上下对口,平均每个县局机关有24个内设机构,基层警力严重不足。通过实行县级机构改革,“拆庙减人”,推动了警力下沉。
山东省公安厅明确规定,县级公安机关不要求上下对口,对现有机构进行大幅度的整合撤并。他们还规定,县级机关和局属大队领导成员和科室人员不得超过总警力的15%,领导干部必须具有在基层所队工作经历。省、市级公安机关分别按实有人数10%、15%的比例,抽调民警到基层所队进行为期两年的挂职锻炼。新录用人员一律到基层所队,没有基层经历的警衔暂缓晋升。2006年以来,全省有238名民警因缺少基层经历,未能按时晋升警衔和执法资格。(记者 张晓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