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照片22次登上鞍山《千山晚报》女性生殖器官保健广告后,演员金巧巧将对方告上法院,一审获赔10036元。近日,市一中院认定赔偿数额应考虑侵权者的获利程度,终审判令侵权者赔偿26万余元。
去年10月10日至今年2月8日,鞍山报业公司主办的《千山晚报》先后22次登载广告语为“爱巢更年轻”的康酮胶囊产品广告,并使用了演员金巧巧的照片。金巧巧发现后,认为该广告未经允许 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并以女性生殖器官保健为内容,容易使大众误解自己的个人健康情况。因此,金巧巧将鞍山报业和生产康酮胶囊的清华同仁公司告上法院。
法院审理时,鞍山报业承认《千山晚报》中使用的肖像为金巧巧,但称自己只是广告发布者。清华同仁公司承认是胶囊产品的生产者,但表示没有发布该广告。一审法院审理后认定,鞍山报业侵犯了金巧巧的肖像权,并责令鞍山报业公司在《千山晚报》上向金巧巧登载赔礼道歉声明,给付36元经济损失、1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金巧巧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市一中院二审认定,《千山晚报》刊载的宣传彩页侵犯了金巧巧的肖像权,已构成侵权。清华同仁公司系产品生产者,获益是必然的;广告中有清华同仁公司字样,虽不能足以认定其即为广告主,但清华同仁公司未提交证明广告系何人发布,亦未提交其曾采取的任何制止措施。故法院认定其对上述侵权行为采取了放任的态度,该行为导致自己获益而他人受害,应该对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此外,《千山晚报》的赔偿数额,应以《千山晚报》通常的广告收益及金巧巧的同期广告业务收益为参照。
据此,市一中院责令鞍山报业停止侵权,登载7天的致歉声明,并向金巧巧赔偿31元经济损失;清华同仁公司单独赔偿金巧巧5万元赔偿款。此外,他们还需共同赔偿金巧巧20万元经济损失、1万元精神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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