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原重庆潼南县清退办主任谷兵因挪用343万公款炒股炒房受审。在法庭上他辩解称,拿走公款投资股票,是想等股价涨了,可以给国家创造效益。
重庆晚报12月20日报道 “我拿这些钱去炒股、借贷、投资都是为了‘钱生钱’,是在给国家创收。”昨日,重庆市一中院法庭上,原潼南县清退办主任谷兵声泪俱下地为自己拿公款343万元的行为辩解。
炒股炒房意欲“钱生钱”
据悉,潼南县为了清退10多年前修建某化工厂而向单位和个人的集资款,专门成立了清退办,由谷兵担任该清退办负责人。清退的方式是由某化工厂从销售赢利中挤出钱来逐年偿还。从2002年开始,谷兵采取占有专项清退集资款,用于投资、炒股等,涉嫌贪污293万元、两次共挪用公款50万元。
公诉人指控,2002年9月,谷兵安排员工到某化工厂清退回来50万元。当月25日,谷兵把该款存入银行,采取不入账的手段,将该款据为己有。截至今年3月,谷兵采取同样的手段,转走清退回来的200万余元公款,用以炒股。
公诉人还称,清退资金是专款专用,不能用于投资、经营,谷兵却将钱投资到集资建房当中,以牟利。2005年3月,潼南县招商局修建集资房,鼓励职工入股进行房屋开发,开发后所获取的利润按股分配。由于招商局资金不足,就找到谷兵希望入股,谷兵表示同意。谷兵就把收到的50万元清退款,以个人的名义入股,本金转给招商局。
自称随时准备归还公款
辩护律师称,由于清退机构极不健全,清退领导小组成员除了谷兵以外都是由其他领导兼任,他既是领导,又是兵,集领导、会计、出纳于一身,这就为事后出现经济问题打下伏笔。谷兵长期没有受到监管,这也是造成这样结果的原因。
“拿走公款并不是不想还、不还,而是随时准备归还。把钱投资股票,是想等到股价涨了,就可以给国家创造效益,自己一分一厘也没有中饱私囊。”谷兵的辩解振振有辞,但遭到公诉人的反驳。
该案审理到下午3时许。由于涉案复杂,法官表示待合议庭合议后再判决。 (本文来源:重庆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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