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受害人母亲(右一)、男受害人母亲(右二)在法庭上泣不成声 摄/曹博远
今年年初以修散热器为名骗开房门 持砖头猛击屋内二人头部 事后抢走2200余元财物
天通苑情侣被杀案凶手获死刑
听到宣判一名受害人父亲双膝跪地对法官称:“谢谢您”
被告人表示没必要向死者家人道歉
本报讯 (记者王巍)今天上午,天通苑情侣被杀案凶手 尹成龙因抢劫罪被一中院判处死刑。法官表示,虽然他有自首情节,但由于作案手段极其恶劣,法院对其判处了“极刑”。
宣判后
受害人家属泣不成声
开庭前,本案中被害情侣程某和田某的家人悉数来到现场。 坐在民事赔偿席上的程某母亲斜倚在椅背上,右手抚着胸口,左手不停地擦拭眼泪。
此时,伴随着楼道中一阵脚镣的丁当声响起,20岁的尹成龙被带进法庭,法庭内受害人家属哭声四起,两位母亲把脸转向一边让自己不去看尹成龙。
法院审理后认为,尹成龙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犯罪情节和后果特别严重,手段残忍,犯罪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虽有自首等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
法庭最终判处尹成龙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赔偿受害者家属80余万元。
“畜牲!”两位母亲同时起身,挣扎着要冲向尹成龙,被法警拦下。尹成龙被法警带出法庭后,庭内受害人的亲属们开始嚎啕大哭。
两位女眷拥抱在一起口里喃喃地念着死者的名字,一位几乎哭昏在现场的母亲被搀扶着坐在椅子上大口地喘着粗气,另一位母亲举着照片冲在场的媒体喊着:“这是我女儿,多好的孩子。”而一位父亲有些踉跄地走到法官面前,双膝跪地泣不成声地说:“谢谢您!”
尹成龙
有点后悔没必要道歉
在获死刑后,尹成龙接受了媒体的采访。他在大部分时间内保持沉默,但当被问到看见今天的场面是否感到后悔时,他表示“有一点点”。
同时,他承认自己的犯罪与自己的心态有关,但此后便不再细说。
“你愿意对被害人的家属说声对不起吗?”对此问题,尹成龙表示“没必要”。
案情回放
2007年1月16日16时许,尹成龙携带事先准备好的砖头、尖刀,到昌平区天通西苑三区5号楼606室,以检修散热器为名骗开房门。
尹成龙趁住在屋内的情侣程某和田某不备,先后持砖头猛击二人头部,又持刀分别向程某的头部、胸部及田某的头部猛刺,致程某和田某颅脑损伤死亡。
尹成龙当场劫取二人财物价值2200余元。尹成龙于2007年1月23日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判决追问
有自首情节为何获死刑
主审该案的法官告诉记者,自首是法庭从轻处罚的一个考虑情节。尹成龙虽然是自首,但他的作案手段太恶劣,用砖头将两名受害人砸晕后,又对两名没有任何反抗能力的人刺了数刀,情节极其恶劣,因此判处其极刑。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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