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颜斐)包头空难民事赔偿案因未能在北京的法院立案,遇难者家属们又寄希望于美国法院重新审理。昨天,此案的代理律师郝俊波向本报记者透露说,由于北京市一中院拒绝接受他们的诉讼材料,他们已于12月3日通过美国律师反映到了以前审理此案的加州法院,并申请加州法院重新审理此案。然而,此举却遭到了东航公司的强烈反对。
据郝俊波律师介绍,在原告向美国的法院提出重新审理的申请 后,东航公司的美国律师也于12月7日向加州法院递交了11页书面报告,反对加州法院重新审理此案。“报告里充斥着不符合逻辑又荒唐的内容,还对我们横加指责。”
“我们递交起诉状时给法院准备了5套详细的证据,法院没有立案并非我们的原因。被告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和庞巴迪在北京有代表机构,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北京当然对被告有管辖权。另外,是遇难者家属要求我们起诉全部有关责任方,这也是为了彻底查清空难发生的真正原因。”郝律师说。
郝律师说,面对美国律师递交的书面文件,他们的心情非常沉重。“我们想再次质问东航,为什么在通用电器、庞巴迪公司和保险公司均愿意按调解协议赔偿受害者家属1175万美元的情况下,东航不需要承担一分钱,却非要从中作梗呢?”
新闻回放
包头空难诉讼之路
由于对东航公布的每名遇难者全部赔偿额21.1万元的赔偿方案不满,部分遇难者家属将民航总局起诉到法院。空难一周年时,家属们接到了北京高院的口头不予受理的通知。
2005年8月19日,部分遇难者家属向洛杉矶郡高级法院提交诉状,要求美国通用电气公司(事故飞机的发动机生产商)、加拿大庞巴迪公司(飞机制造商)和中国东方航空公司共同承担包头空难的事故责任。
2006年11月2日,包头空难美国诉讼案进入调解阶段。双方达成1700万美元赔偿金额,但调解最终失败。
今年3月23日,东航向加州洛杉矶郡高院提交报告,坚称该案应移至中国境内审理。针对东航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美国法院裁定不支持中国遇难者家属在美国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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