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国家发改委在其网站发文宣布,“开发区清理整顿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国家发改委这一表态的依据是该部门与国土资源部、建设部近日联合发布的《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06年版)》。目录显示,经过集中清理整顿、规划审核、设立审核及落实“
四至范围(东、南、西、北四周边界)”等几个阶段的开发区清理整顿工作,截至2006年12月,全国各类开发区由6866个核减至1568个,即在整顿工作开展以来的3年多时间里,有近77.16%的开发区被撤销。全国开发区规划总面积由3.86万平方公里缩减至9949平方公里,面积减少74.23%。
“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目前仍继续暂停新设和扩建各类开发区,集中力量办好现有开发区。”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强调。
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开发区对促进各地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近几年来,开发区在媒体上的负面消息也频频出现,问题直指开发区“盲目圈地”。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出现过3次开发区圈地高峰。据国土资源部公开资料显示,我国大批不具备条件的开发区“征而不开”、“开而不发”,造成大量耕地闲置撂荒,全国开发区土地有43%闲置。
“各地乱建的开发区在招商引资政策执行过程中有很大的随意性,而这种随意性使得权力寻租成为可能,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刘维新说,“其中大部分违法用地都出在区县政府,甚至存在由村一级政府流出的土地。”
为此,自2003年7月起,国务院先后3次部署开发区集中清理整顿工作。
“其实,整顿从2000年就已经开始了,2004年的力度最大,砍掉了许多开发区。”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管委会副主任张贵林回忆,“国家不允许政府再以政府信誉担保的方式向银行为开发区贷款。这样就切断了许多开发区的资金链条,让开发区过去标榜的许多优惠政策都没有了。一些没有形成规模、效益不好的开发区就慢慢死掉了。”
据《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06年版)》显示,目前保留的开发区为三种类型:综合性经济开发区(或工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特色产业园区。对于一个区域内规划面积相邻、区位相近的开发区予以整合。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不再保留设立在水源保护区、国家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等生态环境敏感区的开发区。在饮用水源上游规定区域范围、人口密集区主导风向的上风向,限制设立化工、造纸、医药等类型的开发区。
通过设立审核的开发区,落实开发区“四至范围”,将开发区清理整顿的成果落实到了具体地块上,同时对开发区边界拐点进行实地测量,获取了拐点坐标数据。这不仅有效防止了开发区四处“漂移”和变相扩区,也为开发区用地实施数字化规范管理,提升管理水平打下了坚实基础。
“现在,还是有很多企业选择开发区,但是我们必须做慎重的选择,因为土地的数量十分有限。”张贵林说,现在他们的经营理念已经从过去的“招商引资”转变成“招商选资”,逐步淘汰不合格的企业,“同时,开发区的内部整合也是发展的方向之一,目前已经着手与区内一些效益不好并有意退出的企业接触,想以一个合适的价格将地收回来,经过规整后再将土地卖给效益更好的企业。”
开发区整顿大事记2003年7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暂停审批各类开发区的紧急通知》,重点清查省及省级以下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以及未经批准而扩建的国家级开发区。
2003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
04年2月18日,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严格按照标准和政策界限抓紧清理整顿现有各类开发区的函》,要求各地抓紧对现有各类开发区进行清理整顿,切实做到减少数量、压缩规模、提高质量。 2005年8月,国务院颁布清理整顿开发区的审核原则和标准。对设立5年以上、入区企业少、开发面积不足20%的开发区、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开发区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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