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购房者陈先生(化名)向本报楼宇热线(89757313)反映,他有意购买开发区香江路上的华林广场写字楼,然而在随后实地查看中发现,该项目并不是如其所称的香江路上“绝版”写字楼,开发商青岛中建花林置业有限公司的“过头”宣传让他放弃了购房念头。
据陈先生称,他对投资房地产有浓厚的兴
趣,自听说华林广场为开发区香江路上的“绝版地段写字楼”、“绝版商业地段”,他就认为该项目具有不错的升值潜力,起码应该是该路段惟一的商业楼盘,然而在经过实地查看后才发现中建花林置业说法有假。
首先该项目并非如宣传中介绍那么完美,实地看房后无法与宣传中的项目相比较,其次该项目更不是香江路上的绝版写字楼,据他了解该项目附近就有其他写字楼项目即将动工兴建。针对花林置业的不实宣传,陈先生在放弃购房的同时,告诫广大购房者一定要慎重购买带有虚假宣传的华林广场项目。
律师观点
法律人士认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和误导购房者。然而华林广场所称的“绝版”,也就说该项目的惟一性,这种说法自然与实际情况相悖。
如果有购房者因听信开发商的一面之词,误认为该项目的“绝版”价值,结果给购房者造成经济损失的,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责任。值得一提的是,购房者在遇到类似问题时,应当注意保留该项目有关宣传资料的证据。魏
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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