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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楼处与2号楼(最右边的楼房)仅数米之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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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建好了,业主入住了,售楼处也就该拆了,可是新贵都小区早已到期应拆除的售楼处却依然挺立在一期与二期楼房的中央地带。面对售楼处的去与留,业主内部意见一分为三,部分中老年业主非常希望建设美观的售楼处能保留下来,改成小区文化活动中心,为此多次以“身”相护赶走拆除队,而紧挨着售楼处的业主认为保留售楼处侵犯了他们的利益,生活质量将受到很大影响,因此极力反对,另外绝大部分业主持观望态度。
老年人要求保留
据了解,新贵都小区一期和二期兴建完后,就在两个小区之间建了个一层楼的约300平方米的售楼处,去年年初三期楼房销售完毕后,就一直闲置。
记者昨日下午来到该售楼处看到,小楼与2号楼仅数米之隔,面积约300平方米,约有10个老年人在里面下棋打牌,还有一个老人在一旁打太极拳。老人们都说这么大一个活动场所活动起来很自如,非常希望能留下来并改成文化活动中心。“这样无论刮风下雨都有地方活动,拆了多可惜啊!”老人们说。
业委会支持保留
据业委会杨主任反映,尽管中央广场有些健身器材,但一直以来都缺少室内文化活动场所,去年年初不少老年人到业委会反映希望保留售楼处。但随后从开发商处得知此楼是个临时建筑,到去年年底就应该拆掉。为了得到相关部门的认可,业委会成员写下倡议书,并开始走访动员全体业主。
“有三分之一的业主签字表示同意,而2号楼20户中绝大部分表示坚决反对,其他的业主没明确表态,说随大流。”杨主任对记者出示了签字表决书。为此,业委会感到很为难,但他们也表示如果保留此楼,将可以把原来的临时文化中心用于出租经营,如此一来,将降低所有业主的物业费,还将改善小区文化及绿化设施。
2号楼业主坚决反对
如保留售楼处将受到直接影响的2号楼一名业主姚先生对记者说,首先,此楼已经超过了拆除期限,继续保留属于违法建筑,早就该拆。另外,售楼处留在原处影响了他们的采光与通风。如果改成文化活动中心,将不可避免地产生各种噪音,这影响了他们的生活,而且还给拾破烂等流浪人士提供了暂靠点,将带来安全隐患。
“希望其他业主能考虑我们2号楼的感受。”姚先生说。
记者 孙静芳 摄影报道
此楼确属临时建筑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市规划局,据介绍,售楼处建筑属于临时建筑,拆除期限是2006年12月31日,他们已多次向开发商下拆除通知,但是遭到该小区老年业主的群体反对。“除非全体业主都签字同意保留此楼,否则将侵犯其他业主的权益,所以我们不可能在没有得到全体业主同意的情况下作出保留此楼的决定,希望得到相关业主的配合与谅解。”工作人员说。
记者走访了香港中路街道办事处,办公室蔡主任对记者说,两期住房都有中央广场,广场设置了很多健身器材,还有一个小操场,适合各种年龄层次的业主进行活动,另外在二期10号楼的二楼还有一个室内文化中心可以打牌下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