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家供热企业首获特许经营权 不能满足需求者将退市
供热“紧箍咒”保市民享“暖流”
现已从事城市供热企业三年内未能获得特许经营权,将被责令退出供热服务行业。昨日,记者从市市政公用局召开的“青岛市城市供热企业特许经营
权授予大会”上获悉,青岛热电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开源集团有限公司等七家企业被首批授予我市现已从事城市供热特许经营权,这标志着我市在供热行业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步入特许经营管理轨道,有关负责人表示,市民在此之后将享受到更好的供热服务。
七家企业获授权
据了解,本次提出城市供热特许经营许可申请的企业共有九家,市市政公用局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提出许可申请的供热企业的资质、生产规模、人员配备以及管理制度等各方面进行了严格审核和现场勘验,并经媒体向社会公示,确定青岛热电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开源集团有限公司、青岛焦化制气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后海热电有限公司、青岛亨通达实业有限公司、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铁路红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七家单位为青岛市首批获得城市供热特许经营权的企业,时限为五年。获得首批授权的企业,将在各自划定的相关区域内进行供热服务。
不合格者将退市
“特许经营权是戴在供热企业头上的‘紧箍咒’,”市市政公用局局长张文说,“‘供热特许经营’强调的是以契约的形式,用法律的效力,规范供热市场、供热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特许经营权’对供热企业来说是‘通行证’也是‘护身符’,同时它也是一把‘双刃剑’。供热管网的惟一性决定了供热行业的垄断性,在供热行业内实行特许经营,可以保障各企业在其经营区域内利益,有利于企业间有序竞争,有利于企业合法经营。同时,实行特许经营这一机制后,各方面对企业的要求也进一步提高了,在构建和谐社会、关注民生背景下,如何保护‘老百姓’的利益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在实施供热企业特许经营制度的同时,我们也将进一步建立完善供热制度及相关标准规定,如果供热企业不能达到标准、不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那么他将面临退出市场的境地。”据了解,对于本次供热企业提出申请但未获准的,暂缓授予特许经营权。暂缓授权的企业针对存在问题,限期三个月内整改,提出申请,经现场勘验达标后将重新授予企业特许经营权。我市其他现已从事城市供热的企业三年内(2006—2008年)未能获得特许经营权,将被责令退出供热服务行业。
供热标准进一步细化
据了解,今后市政公用局将组织有关部门单位,进一步细化供热标准,明确不达标企业如何退出市场,其产权、人员如何变更的问题。他指出,在新的形势下,供热企业要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人员培训和对外服务等各项规章制度;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供热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质量以及安全生产等情况的监管力度,不断提高市民供热满意度,使供热真正成为政府的“暖心”工程;加快供热企业的建设和发展,增加热负荷,扩大供热面积,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进一步开发和应用先进技术,不断降低供热成本,减少环境污染,维护生态环境,为岛城市民提供更加优良的供热服务。
高额履约金作担保
记者在会上签订的供热特许经营协议上看到,为保证供热企业的服务质量,供热企业将缴纳高额履约担保金,担保金根据企业规模缴纳50万元、75万元或100万元。特许经营期间,供热企业如拒绝履行规定的义务、支付违约金或不及时实施事故处理,市市政公用局可以提取履约担保作为违约金或用于事故处理或用于临时托管。
记者了解到,此种特许经营制度还将在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现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经营行业中实施,市市政公用局对现有从事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经营企业依法进行审查,与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可直接授予特许经营权并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本报记者
何成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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