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住房保障、廉租房等论题已经成为本届两会炙手可热的关键词。无论是关于加强住房保障的“政协一号提案”,还是悄然间已经成立的“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政策走向更加明显地向保障中低收入人群的居住权上倾斜。
今年财政将新增100亿元巨资,
用于建立从直辖市到县级市的住房保障体系,而地方各级政府也将直接对此项工作承担责任。
全国各市县都将普及廉租房制度
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着重指出,“政府要特别关心和帮助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加大财税等政策支持,建立健全廉租房制度。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房制度”。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在“两会”期间接受电视媒体采访谈到房价问题时表示,“房价总体涨幅在减缓,但局部城市还是高的,所以今年要继续落实两个‘国八条’,一个‘国六条’”。而工作重点将是,“加大力量建立针对最困难群众的廉租房制度,特别是关注最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问题。首先应该帮助他们找到逐步解决的办法。”
事实上,十届全国政协先后有157位委员提出了40多件关于廉租房的提案。
去年政协大会结束当天,建设部就邀请有关政协委员讨论这个问题,并进行了一系列的协商座谈,广泛听取并采纳了政协委员的建言。
把廉租房修进县城,已经成为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的重要措施。
“去年年底国务院已经决定,土地出让金的5%用于廉租房制度建设。预计受惠于这项政策,全国将新增100亿元廉租房建设资金,相当于前8年甚至前10年总和的一倍左右。”汪光焘说,到今年年底,中国所有的城市,包括县城都将建立廉租房制度,对低收入家庭,政府要应保尽保。
廉租房制度的强力推行,使住房保障制度的受惠范围更加广泛。城市最贫困阶层和享受低保的群众,都可以通过廉租房解决居住困境。
全国政协委员庄威建议政府要更细化住房保障人群:低保对象住政府提供的廉租房,中低收入人群可以住经济适用房。
对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经济学家吴敬琏委员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清泰委员都持有相同观点:政府需要保障的是居者有其屋,而不是居者买其屋,让中低收入阶层都买上房子是太高的目标,没有哪一个国家能做到。
“我希望廉租房制度成为解决问题的主流模式。”吴敬琏说,“对于政府来说,可以更加有效地利用资源;对于我们低收入同胞来说,他们能够得到真正的实惠。因此我认为这是一个好办法。” 住房保障政府问责
“地方各级政府要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和监管切实负起责任。”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了政府在调控和监管中所要承担的责任。
对于廉租房制度的推行力度,汪光焘介绍说,“我们要求各地政府认真组织落实。对没有组织落实的政府,已经在上个月全面通报。”
目前尚有几家地级以上政府未响应中央政策,而到今年年底,全国各县级市要全面实施城市廉租房制度。
“否则,要追究当地政府的责任。”汪光焘强调。
九三学社中央在一份政协提案中建议,要改革地方政府政绩评价体系,将“住房保障责任”作为地方政府政绩的重要评价指标,抑制“卖地建房”的投资冲动,强化政府“住房社会保障”的责任。
2月中旬,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已经先于“政协一号提案”悄然成立。该部门归口于北京市建委,主要负责对限价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开发建设管理以及相关政策的制定等事宜。
这一机构的设立,不仅使人力、物力得到集中,更重要的是,政府明确了建立住房保障制度的责任。
汪光焘部长在回顾1998年房改时说,“从当年人均住房面积七点几平方米,到现在的20余平方米,是改革推动了进步。但是我们也知道,住房的人均差别还很大,我们的注意力包括开发企业的注意力,必须向中低收入群众倾斜,不能唯利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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