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规划期内,政府应把解
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摆在我市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位置,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着力解决夹心层住房问题,把保障低收入家庭住房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首先,“相对成片”建设一部分廉租住房,把好事做到明处。目前,我市廉租住房的实物配租房源渠道多计划在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中零星插建。为此,政府应在坚持现有房源渠道筹集的基础上,相对成片建设一部分廉租住房,即政府按照“相对成片,布局合理”原则,在新旧不同区域选择合适地块,以净地方式,定向出让进行相对成片建设一部分廉租住房。建成后由政府回购,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直接提供廉租住房。具体实施中,可采取“试点先行、逐步实施”的方式。
其次,发挥国有骨干企业在租赁住房建设中的作用。政府可选择国有骨干企业以项目法人代建单位的方式参与租赁住房建设,在房地产市场中发挥引导和骨干作用,以确保工程质量,严格管理,把政府的大量资金投入和优惠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取信于民。建成后可由该项目法人代建单位代管,亦可聘请物业管理公司实施统一管理。同时政府应尽快制订《青岛市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暂定名),从制度规定到资金落实、从保障范围到房源筹集、从申请条件到保障标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和规范。
将“诚信联盟”打造成城市精神名片
市人大代表 韩 勇
2005年7月由城建、中房、海信、天泰等20家骨干房地产开发企业联合发起的青岛市房地产企业诚信联盟成立。目前诚信联盟成员单位从最初20家扩展到34家,其社会影响力也在迅速扩大,对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带动房地产业向更高水平迈进,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首先,加入诚信联盟的企业都要严格遵守诚信联盟公约,要求积极宣传“诚信为本”的理念,牢固树立诚信意识,以诚信态度对待各相关单位和消费者。
其次,成员单位之间应相互学习,提升本土企业竞争力。强化开发企业之间的协调沟通,促使企业互相交流、学习、监督、促进、提高,引领带动产业走节能、省地、环保、诚信、品牌之路。对于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意识,改善地方企业的公众形象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再次,应该不断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房屋质量和服务水平,从打造诚信规范的地产企业为切入口,真正展现出我们本土地产企业的水平,提升本土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
应加快吸引国际组织落户青岛
市政协常委 王若雄
当前,国际上许多城市不遗余力地吸引国际组织落户,正是看中了国际组织能吸引外资的大量流入,所在城市在国际社会中能拥有广泛的影响力。随着青岛经济的发展和国际知名度的提高,应尽快吸引国际组织前来落户。以下提出四点建议:
首先,要有意识地吸引相关国际组织在青岛设立其总部或者地区总部。在国际组织的选择上,尤其要关注那些符合青岛港口、旅游、海洋三大特色经济的国际组织,努力使国际组织的落户成为促进青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科技创新的推动力量。
其次,要为国际组织的落户制定一定的优惠条件:根据国际社会的惯常做法,东道国往往在资产购置、税收缴纳、人员出入境等方面给予落户的国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优惠的待遇。
再次,要努力通过吸引国际组织落户,提升青岛的国际化程度,带动青岛经济的发展。也就是说,要充分利用国际组织落户所带来的“溢出效应”,使组织的落户同城市的产业发展、文明提升以及青岛的国际化程度提高相联系,形成良性互动的格局。
最后,要做好吸引国际组织落户的配套工作。国际组织落户后伴随的是青岛形象的展现,因此,在决定吸引国际组织落户的同时还应为塑造和展现良好的城市形象做好配套工作。
完善我市住房保障体系的政策措施
市政协委员 丁 建
首先,推进住房消费方式的转变,积极发展租赁市场。引导居民树立正确的住房消费观,转变只有通过购房才能改善住房条件的传统观念,努力实现居民住房观念从“有住房”到“有房住”的转变,逐步形成租售并举、以租为主的住房消费体系结构。
其次,应进一步完善住房供应体系。一是积极探索经济适用住房租售并举的政策,改变当前经济适用住房只售不租的现状,研究制定可租可售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政策。二是发展可支付租赁住房。解决城镇居民“夹心层”和流动人口的住房问题,应重点通过提供住房使用权的方式来解决。可委托有关机构(公房管理部门)或组建中低收入家庭购租住房中心收购符合廉租住房标准、价格适中、户型较小的二手房和普通商品住房,以存量住房配对作为中低价位租售房源。
再次,应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的进入、退出机制。应在科学划分家庭收入水平的基础上,建立严格的审查、登记及征询制度,防止住房保障对象认定出现偏差;建立家庭收入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调整保障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