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多位在双星海逸山景购房的业主拨打本报楼宇热线88762259反映该小区在交付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其中比较集中的是开发商提供不出任何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业主们认为,开发商急着让业主办理交付手续,是担心超过售房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山东华政律师事务所杨志民律师认为: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未组织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或者对不合格按合格验收的商品房擅自交付使用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并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二)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三)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
根据《青岛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按时交付商品房,并提供商品房使用手册。根据青岛市相关文件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商品房时,应当向购房人提供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且已在房地产经营主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面积测绘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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