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路快速路21日正式通车
行人及四类车辆禁止通行高架桥
青岛新闻网12月21日讯
记者从市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我市第二条东西快速路桥面部分已正式通车,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出台相应的交通管制措施,加大执
法管控力度,以确保新建高架桥路面道路交通的安全、有序和畅通。
据了解,鞍山路快速路全长6.2公里,西联海湾大桥、海底隧道,东接鞍山路和南京路口与滨海公路相连,串起了大半个青岛,近千平方公里的土地,在拉动我市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为道路交通管理带来了新的课题。经过缜密勘察,交警部门决定自2006年12月21日零时起,对高架桥桥面采取交通管制,禁止各类货车、大型客车、摩托车、自行车及行人通行。同时,交警部门通过实地勘察论证,决定对高架桥进行限速通行,平峰时段(非高峰时段)最高时速限速80公里每小时,最低时速不得低于60公里每小时。
交警部门负责人表示,交警部门将在高架桥及周边道路上增设执勤岗位,加大管理力度,以确保相关区域的道路交通顺畅。同时,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要尽快熟悉高架桥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状况,行经该区域时,要注意观察交通标志、标线,服从民警指挥,不要争道抢行,违法掉头,违法停车,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发交通事故。(青岛新闻网记者
青岛新闻网通讯员 周江波 栾心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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