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万平方米普商房定均价
市北李沧三宗地块本月底挂牌出让 住宅实际销售均价不得高于限定销售均价
早报讯
记者昨从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获悉,本月28日,我市将有来自市北和李沧的三宗地块,共计1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普通商品
住房用地进行出让。在这三宗地块上建设的住宅项目,除具备基本的配套设施外,还应具备集中供暖、煤制气等配套设施。
一号地块位于市北区辽阳西路以南、吴石支路以东,土地面积为2.78815万平方米,用途为住宅。规划建筑面积为3.9034万平方米,挂牌起始价为1930元/平方米。土地出让附加条件中规定:该地块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可售面积限定销售合同均价为5068元/平方米,参加投标(竞买)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是具有三级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山东省内公司和企业,具有不低于项目总投资35%的资本金;具有良好的开发业绩和社会信誉。
二号地块位于李沧区重庆中路211号,土地面积为1.99891万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规划建筑面积2.7983万平方米,挂牌起始价为1100元/平方米。商品住房项目可售面积限定销售合同均价为3800元/平方米。
三号地块位于李沧区金水路北侧,土地面积为6.23022万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7.476万平方米,挂牌起始价、楼面地价为1170元/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可售面积限定销售合同均价为3932元/平方米。该地块附加条件对该项目设计要求为,套型设计标准按照现行规定执行,且建筑面积小于60平方米的户型套数不得小于总住宅套数的5%。
此外,根据规定,三宗地块的项目实际销售价格按照楼栋、位置、楼层、朝向等因素在上浮不超过10%的幅度内确定每套住房的销售价格,下浮不限,但实际销售合同均价不得高于以上限定销售的合同均价。
(记者 宋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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