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昨天,家住四方区杭州路的于师傅从儿子那里拿到了自己本月的养老金,将手中的1500元钱仔细数了一遍后,64岁的于师傅乐得合不拢嘴。几年前,他每月的养老金只有区区900余元,但经过历年来的调整后,于师傅如今每月拿到手的钱比以前多得多,他对记者说:“以前养老金发得少
,除了吃饭、买点生活必需品外,我和老伴基本不敢多花钱,现在好了,孙子、外孙女来看我们的时候,我还可以请他们吃肯德基呢!”
青岛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办公室负责全市各行各业的企业和自由职业者的社会保险工作。社会保险改革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客观要求,社会保险改革的成败,直接关系着民生大计和社会稳定。2005年4月,市社保办出台了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的政策,将在青务工的农民工纳入了养老、工伤保险范围,今年又将农民工纳入了医疗保险。我市基本实现了社会保险对城镇从业人员的全覆盖,截至2006年9月,参保企业达到3.4万户,参保人员达到121.85万人,月净增参保职工1万余人,月征缴社保基金5个多亿,均列全省第一。
在扩大社保覆盖面的同时,根据国家政策和青岛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市社保办不断调整社会保险待遇,提高保障水平。2001年,我市企业养老待遇人均每月561元,经过历次调整后,目前企业人均月养老待遇达到1000元左右;工伤待遇和生育待遇也实现很大的增长,工伤津贴待遇从人均月645增长到如今的1107元,生育待遇从2003年的人均7千多元增长到如今的1万元左右。2006年3月,在国内首创了实行协议管理方式,政府进行管理指导、医院提供专业化康复治疗的工伤康复机制,建立起综合性的工伤康复治疗机构——青岛市工伤康复中心,为工伤职工工伤医疗和职业康复治疗提供了较好的条件,受到了前来视察指导的劳动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的充分肯定。
(记者 张贝 通讯员 闵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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