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为国“捐躯”妻子不答应
病重的即墨伤残军人赵先生想捐献遗体但不被家人接受 请你出主意
“我没有什么可以报答国家的,惟一能做的就是身后将自己的遗体捐献给国家。”昨天,即墨的退伍二
等甲级伤残军人赵学长拨打早报热线82888000说,他一直享受着全额的医疗费补助,现在想办理遗体捐献手续,可是自己的妻子却坚决不同意。
赵先生告诉记者,他今年58岁,1965年参军,后来,身负重伤,成了二等甲级伤残军人。回到原籍即墨后,赵先生每天要靠大量的药物来维持生命,每月光医药费就要花上千元。最近一段时间,赵先生感觉身体不太好,医生也认为他的时间已经不多了,“为了报答国家,我别无选择,只有奉献上自己的身体。”赵学长坚定地说。
“我有了捐献遗体的想法后,就先征求妻子和女儿的意见。妻子坚决不同意,不过读医科的女儿很支持我的行动。”赵先生说,他曾咨询过有关部门,没有亲属的同意,不能捐献自己的遗体。赵先生对此感觉很苦恼:“我并不是想出什么风头,也不想以此给自己赢得什么利益,只是想用仅有的身体来报答国家。”
你觉得赵先生是否该捐献遗体?如果应该,怎样才能说服赵先生的妻子呢?请拨打早报热线82888000或发免附加费短信08532019(移动)、8532019(联通)、16532019(小灵通)谈谈你对这件事的看法。(张建华
孙静芳)
相关规定
《山东省遗体捐献条例》规定: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县级以上红十字会负责具体工作。
捐献人生前自愿捐献遗体的,其近亲属应当尊重捐献人的捐献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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