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一人被即墨110民警和市民联手救起另一人因溺水时间过长不幸身亡
早报讯昨天上午,两名在即墨打工的外地女青年骑车经过青威路和嵩山二路一路桥时,不慎被大水卷进
河中,目击群众和110大队机动队民警跳下急流将一名女青年救起,另一人溺水身亡。目前,即墨市警方已经对此事展开调查。
洪水卷走两打工女青年
“当时大街上都是水,路两边河道里的水流很急。”昨天上午,一名目击事情发生的李姓市民说,上午8时30分左右,两名打工女青年骑自行车经过青威路与嵩山二路交界处一座小桥时,洪水已漫过了桥面,两人冒险过桥时,突然一个巨浪打来,两人连人带车翻进了河沟里。“只听到两名女青年大声喊着‘救命’,很快被淹没在水中。”
一人获救一人死亡
李先生看到两人被水卷走,立即向出事地点跑去,边跑边打电话报警。水流太急,其中一人已被冲到了100多米远。李先生来不及脱鞋便跳进了急流中,可是水流太急,根本就靠不上去。这时,即墨市110大队机动队民警闻讯赶来,几名民警和市民手拉手组成救援队伍,下水将其中一名女青年拉了上来,等民警想再次下水时,另一名女青年已经被急流冲远了。
上午11时许,有市民在和平四区河道的桥下发现了落水的女青年,但因溺水时间过长她已经停止了呼吸。目前,即墨市警方正在调查此事。昨天下午,记者获悉,第一个被救起的女青年经抢救已脱离危险。
河道桥面成了一片汪洋
昨天下午,记者在青威路和嵩山二路交界处的小桥上看到,大水已经消退,但路面上很多地方已被冲垮。一名在附近打工的男青年说,上午,青威路上的水能没过膝盖,已经分不清哪里是河道哪里是路面,许多上班的市民都手牵手慢慢通过小桥。市民说,一到下雨天这个小桥上的水就漫过桥面,这样很容易出现险情。(记者康晓欢)
律师说法
遇难者可获赔偿
“这两名女青年是在上班途中出事的,算不算工伤?”有市民提出了这样的疑问,山东一诺律师事务所的蓝孝峰律师说,工伤是指职工在上下班时间和上下班必经的路途中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但溺水并不是交通事故,如果两名女青年是在企业上班,接规定,遇难职工可获得非因工死亡待遇。所在单位应该给予死者家属非因工死亡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