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次盗窃都进入同一户居民家,不偷现金却专冲着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下手。昨天记者从法院了解,蔡某被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今年4月,蔡某从潍坊市来青打工结识了庄某,经常到后者家中做客。4月下旬一天,蔡某在庄某家做客时,偷走了庄某
放在桌子上的手机。当天晚上,蔡某得知庄某不在家后,携带工具破门入室,将庄某家中的彩色电视机、VCD播放机和电饭锅全部偷走销赃。
得手后,蔡某并没有就此收手,三天后他再次进入庄某家,将另外一台电视机和电暖气、煤气罐偷走。
蔡某在第四次进入庄某家准备搬走电冰箱时被当场抓住。记者于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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