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承诺“不满意就退货”,在遇到消费者真来退货时,却以承诺期已过为由,拒绝退还消费者的500元钱。“商家承诺在前,就该按照约定来办。”前天,崂山消协帮市民李先生要回500元。
“我来退货,对方却说原本‘不满意退货’的承诺期已过了。”家住丽海花园的李先生向崂
山消协反映说,他以每平方米200元的价格订购50平方米实木地板,并交了500元钱,当时商家承诺不满意就可退货,可李先生因为家人对地板颜色不满意来退货时,却遭到拒绝。
崂山消协工作人员找到商家,对方强调产品没有质量问题,李先生退货是违约,不能退还500元,并称“不满意退货”是促销时的策略,现在促销期已过。消协工作人员认为,商家承诺退货在先,现在解释承诺期已过,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要求该店退还李先生500元。段海鹰刘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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