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本报4版报道了市民李先生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竟然欠着银行贷款且“赖账不还”的怪事,记者就此事展开追踪采访,并随同李先生一起前往银行调查,了解到还有5名市民也像李先生一样遭遇了“莫名贷款”。目前,银行正在追查此事,有关人员表示将给李先生等人一个明确答复。
&nb
sp; 银行解释·出了疏漏
贷款过程有问题
昨天,银行工作人员向李先生介绍,去年他们发现有部分贷款买车的个人不再向银行还款,他们立即向这些贷款者发去催缴通知,其中一些人在接到催缴通知后,迅速与银行联系“喊冤”,说自己根本没有贷款买过车。“我们调查发现,除李先生外大约还有5位市民出现了被人‘冒名顶替’办理汽车贷款的事。”
“银行办理汽车贷款业务,为什么没有仔细核对贷款人的详细资料?”当记者询问此事时,银行工作人员介绍说,可能存在两种情况,一种可能是集体办理贷款过程中由于人员过多产生了疏漏;另一种可能是其他银行在办理此项业务时委托车行办理相关手续,而车行的工作人员没有仔细核对贷款人的资料,产生了疏漏。
事主喊苦·损失惨重
没人敢跟我做生意
对银行工作人员的解释,李先生并不满意。李先生告诉记者,由于自己在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中有不良记录,现在自己无法办理贷款用于公司资金周转。更麻烦的是,一些生意上的合作伙伴得知此事后,也认为李先生的个人信誉有问题,有人已经向他提出了终止合作的要求。
个人在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中的不良记录能够撤销吗?银行工作人员对此的解释是:必须由银行在青岛的分支机构向北京的总行提出申请,再由总行向人民银行总部提出申请,人民银行总部核实清楚后,方能撤消不良记录。
同时,李先生昨天在银行再次调查“自己”有关贷款材料时发现,整套资料中“自己”的签名至少出现了3种不同字体。
律师说法·无需担责
可打官司追损失
昨天,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说,由于李先生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由别人冒名顶替办理了贷款,因此,他不必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此外,由于银行、车行或其他人员工作失误,导致李先生无法开展公司的正常业务,他可以通过诉讼索赔。(徐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