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入高等学府,愚昧的父母竟然将40多万元的巨额“赞助费”交给了骗子,而这个骗子竟然还是被骗者的高中同学。这场荒唐的骗局近日在牟平审理结案,经牟平区人民法院判决,诈骗犯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5万元。
诈骗犯王力为海阳人,高中文化,案发前居
住于北京海淀区魏公村。王力在牟平读高中时,与同班女生于娜关系较好。2003年,二人报考艺术院校均未录取。于娜便听从母亲安排前往北京某音乐学院进修,2004年偶遇同在北京进修的王力,两人便经常联系,互相交流各类艺术院校招考信息共同备考。
在一次吃饭时,于娜的母亲向王力询问其高考志向。王力称,自己的亲戚与某艺术学院有相当的关系,自己的专业水平不够,但是交上50万元“赞助费”,便能够进入这所高等学府。
望女成凤的于娜之母信以为真,便向王力详细打听各种细节。王力保证,只要能够交上赞助费,一定帮助于娜也进入这所高等学府。于娜的母亲对此深信不疑,分四次给了王力41.7万元。
但王力拿到钱后,并没有为于娜处理各种关系,而是将钱用到了自己的入学调动上,很快,王力的专业考试被亲戚通知过关了,但专业资格证却迟迟没有发到手,怕受骗的王力心中产生了怀疑,便从亲戚的手中将钱要回。
不过王力却没有将钱退还给于娜,反而用在了自己的挥霍上。短短几个月时间,他为自己的同学、朋友、亲戚等购买了新款手机、首饰、家电等豪华物品,自己多次在北京租用顶级跑车四处游玩。
而于娜的母亲很快发现事情不对,已经临近高考,王力却一点消息也没给,于是开始向王力索要自己的钱款,已将巨款挥霍一空的王力无法还款,便一直以各种理由搪塞拖延。无奈之下,于娜之母报警,王力很快落入了法网。
案发后,王力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主动配合向亲戚朋友追回部分赃款、赃物发还了于娜之母。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的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5万元。(文中人物为化名)
(记者 德强 通讯员 静静 石军)
责任编辑:屠筱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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