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成都7月27日电(记者任硌)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一起在成都市内租铺面、挖地道盗窃价值171万多元虫草案进行一审宣判,以盗窃罪分别判处张君、张增战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5万元。
张君、张增战均为陕西渭南农民。2005年10月,两人在成都共谋盗窃成都市五
块石中药材市场钟氏虫草行的虫草,并租用该虫草行街对面的铺面,购置作案工具,邀约同乡张华本(在逃)参加。
3人经过40余天时间,在街道下面挖地道近40米到对面虫草行。2005年12月12日凌晨,张君、张增战从地道潜入虫草行库房,盗走库房内虫草约33公斤。
张君将盗窃的虫草带到西安市十里铺暂住地藏匿,后进行分包包装。张君、张增战在西安销赃2公斤,获赃款4.5万元,并用赃款购买松花江牌汽车一辆,余款供三人支配。
2006年1月6日,四川公安机关在西安市张君的暂住地将张君、张增战抓获,并扣押未销的虫草。后经四川省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估价鉴定,被扣押虫草价值171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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