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山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工作会议上获悉,改革开放以来,山东城市公共交通事业获得迅速发展,但随着小汽车进入家庭,交通拥堵状况日趋严重,呈现出四方面“软肋”,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资金投入、推进公交企业改革,成为实施公交优先战略的必然选择。
省建设厅厅长杨焕彩在会议上表示,我
省公交事业近些年取得巨大成绩,但全省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仍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主要问题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城市公共交通的总体水平不高,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我省城市公共交通虽然车辆数量、客运总量等几项指标都位于全国前列,但是按城市人口口径,万人拥有城市公共交通车辆只有6.92标台,仅列全国第23位。据初步测算,我省城市公共交通在居民出行中的分担率平均不到15%,低于30%分担率的合理水平,远远低于国外发达国家50%分担率的水平。二是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不相适应。供给方式还比较单一,在线网分布、车辆配置、站点设施、购票方式等方面还有很多差距,群众选乘公交还很不方便。三是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发展的政策环境不够完善。虽然省里的公交管理体制比较稳定,但各城市的公交管理体制不尽一致,很多行业管理工作难以落实,难以形成有效的政府监管。公交立法滞后,国家和省里至今还没有一部城市公共交通方面的法规。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政策不够完善,已有的还没有完全落实。四是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的改革滞后,企业自我发展能力不足。目前全省绝大部分公交企业亏损经营,去年全省公交企业亏损额达到1.4亿元,多数企业还未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企业发展主要还是靠政府投入,企业自我发展能力较弱。
会议要求增强加快城市公交事业发展的紧迫感,采取加大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积极推进公交企业改革等途径加快全省公共交通事业的发展。会议确定了全省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工作的总体目标:决定用5年左右的时间,使全省城市公共交通的便捷性、舒适性有明显的提高,公交出行成为广大市民出行的首选方式。到2010年,全省特大城市和大城市万人拥有公交车辆要达到15标台、中小城市达到10标台;特大城市和大城市的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要达到45%以上、中等城市达到35%以上、小城市达到25%以上;基本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