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王某屡屡以富家子弟的形象与女网友聊天,先后对4名女
大学生骗财骗色。王某不仅盗窃、诈骗,甚至采用拍摄女网友裸照等手段威胁对方。市南区法院审理后以盗窃、诈骗和敲诈勒索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昨天,王某的代理律师表示,几个受骗女孩自身存在的问题也给王某提供了可乘之机。
伪装身份 约见女网友
去年6月,28岁的王某从老家内蒙古到北京后,没有找工作,而是按照计划直接钻进了网吧,打算通过约见网友等手段从网友处骗取钱财。王某首先给自己起了一个“眼睛的背叛”的网名,专门搜寻年轻女孩作为自己的聊天对象,随后以富家子弟的身份与对方聊天。王某很快将目标锁定在北京某学院22岁的女学生张某身上,不断在网上发出与对方见面,请对方吃饭等邀请。几天下来,张某很爽快地答应了王某,当月的一天晚上,在学校附近与王某见了面。
出手阔绰 唬住女网友
在网上就以富家子弟自称的王某果然出手阔绰,初次见面就将5000元见面礼摔在张某身边的桌子上,并请张某在附近的餐馆大吃了一顿。席间,王某称他和父亲开了一家公司,经常国内国外地“飞”,希望让张某做他在北京的女友。饭后,王某提出,因为他第二天要去韩国,因此父亲要给他打钱,要借张某的银行卡应急。张某随即将银行卡和密码一并给了王某,并跟王某在一宾馆内发生了性关系。当张某洗澡时,王某将先前给张某的现金连同张某的手机等物品收起后,离开了宾馆。
连夜逃跑 继续再作案
首次出手就如此顺利,这让王某信心大增。随后他很快又在网上认识了在北京上学的新疆姑娘“娜娜”,王某主动到火车站接“娜娜”到学校报到。见到“娜娜”的当天晚上,王某带“娜娜”游玩了多个地方,并提出要以每月3万元的价格“包”下“娜娜”。“娜娜”以为遇到了有钱的帅哥,当王某提出要用她的银行卡提款时,她心甘情愿地交出了卡。就在“娜娜”拿着王某的钱付宾馆房费时,她卡内的1.3万元学费已被王某提走。“娜娜”发现上当后,向公安机关报了案,民警很快找到了王某的租住地,但狡猾的王某已跳窗逃走了。
拍下裸照 敲诈女网友
一路逃到青岛后,王某没有收手。去年11月,王某在网上结识了青岛某大学学生李某后,提出与对方见面。起初王某使用同样的手段,想骗取李某的银行卡,但因李某寸步不离,王某没有得手。随后,在李某提出回家时,王某硬是跟着李某来到李某家。聊到深夜后,二人发生了性关系,同时王某用手机拍下了李某的裸照。第二天早晨,王某趁李某洗澡之机,将李某钱包中的1万日元、一张银行卡和李某的手机偷走。因无法从银行卡里提出钱,王某又先后通过QQ留言和给李某朋友发送短信的方式威胁李某向自己的银行卡内打入1.5万元人民币,并扬言若李某不从,他就将她的裸照发到网上。
骗子落网 获刑两年半
王某先后30多次威胁李某汇钱,李某最终选择了向公安机关报案。1周后,办案人员通过李某在视频聊天时拍下的王某照片等线索,在台东七路一家网吧将正在上网聊天的王某抓获。王某随后交代了其他几次犯罪事实,市南区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以威胁、要挟等方法强行索取公民财物,以占有为目的,非法盗窃、骗取他人财物,行为分别构成敲诈勒索罪、盗窃罪和诈骗罪,因为王某主动供认,因此轻判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撰稿
记者 于顺)
律师观点
贪心给坏人机会
昨天,记者联系了为王某代理本案的青岛琴岛律师事务所律师贺清屏,贺律师表示,王某能得手,与几名被害人的主动也有很大的关系。
记者:您认为为什么会有4名受害人连续受骗?
贺律师:这与4名受害人自身存在不同程度的过失有关。
记者:王某的这些行为都是早就预谋好的吗?
贺律师:盗窃、诈骗应该是王某的计划,但最后一次敲诈勒索,完全是因为李某在与王某发生关系时,并没有阻止王某拍照,从而令王某后来有了诈骗李某的想法。
记者:您如何看待整个案件?
贺律师:如果4名受害人在王某实施犯罪时,不贪心,不“配合”,或者有效地保护了自己的安全,就绝对不会发生这些事情,也绝对不会令王某轻易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