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7月15日电(记者赵仁伟)由公安部边防管理局挂牌督办的"6·15"特大跨国偷渡案14日一审宣判,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骗取出境证件罪判处宋春光等10人6个月(缓刑1年)至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05年春天,宋春光在某国留学期间,偶然得知组织偷渡活动非常赚钱,便产生邪念。
此后,他通过多方了解到,国内欲出国打工人员很多,但办理签证十分困难,必须有国外相关机构发出的邀请函,再经该国驻华大使馆审查通过才能办到出国签证。
为了打通这条生财之路,他让弟弟宋春峰与同乡孙日天常住北京,花重金买通了某国驻华大使馆工作人员张秀英和张宝怡,在大使馆对出国人员面试审核时暗中作弊,蒙骗过关。随后,宋春光等人与国内其他"蛇头"相互勾结,利用伪造身份证件骗取出国旅游签证的犯罪手段,干起了组织偷渡的勾当,并形成了一个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的组织跨国偷渡团伙。2005年3月至5月,该团伙先后组织10省17县市91人分4次偷渡出国。
2005年6月15日,山东省威海市公安边防支队接到举报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分别赶赴北京、辽宁、黑龙江、吉林、河北、江苏等地调查取证,经过6个多月的侦查,最终将15名涉案人员抓捕归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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