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宋某酒后因琐事将人打伤,公安机关决定对他依法拘留10天,宋某却以对处罚不服申请复议为名逃跑,一年后,见没什么“风声”又偷偷溜回老家,被警方抓获。昨天,城阳警方依法对宋某执行了迟到一年的处罚。
酒后打人被抓
2005年5月的一天,21岁的宋某酒后到一家网吧上网。邻桌的王某不小心碰掉了他的香烟,宋某要求王某向其道歉,两人产生争执。宋某趁王某拾烟起身时,一拳将王某打倒,并用椅子猛砸王某背部。红岛边防派出所民警闻讯赶到,将宋某抓获。
经法医鉴定,王某多处软组织受伤,已经构成轻微伤。派出所依法决定对宋某进行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宋某声称不服,要到城阳公安分局行政复议,随后逃跑。前晚7时许,红岛边防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宋某正在一家饭店吃饭,当场将其抓获。
小旅馆里过的年
经审查,宋某交代了以要求复议为借口,乘机逃跑的事实。据宋某交代,去年5月,他逃到李沧区板桥坊一家工厂打工,听到警笛或见警车从身边经过,就心惊胆战,过年也是在小旅馆里度过的。直到最近,宋某感觉“风声”过去了,就悄悄潜回老家,结果酒还没来得及喝就被抓获了。
拘留10天还是没躲过
记者咨询有关法律人士获悉,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期间有违规行为的,将对保证金予以没收,作出的行政拘留将继续执行。记者昨从城阳警方获悉,宋某已经被继续执行10天行政拘留的处罚。(记者
王涛 通讯员 王雷 谢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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