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政府办公楼前一则《关于机关工作人员及前来办事人员规范着装的通知》引起了诸多争议。这则《通知》是由乌市水区政府监察局、水区机关效能投诉中心于今年6月26日联合下发的。
水区政府:政府机关是严肃场所
该《通知》规定:凡工作时间(含中午
餐厅就餐时间),不得赤脚、穿凉拖(拖鞋),穿吊带装、露脐装、露背装、背心、短裤、浓妆艳抹、奇装异服、衣冠不整,进入办公场所。有以上不符合公务员着装规定的行为,门卫有权阻止进入,如有不听劝阻强行进入的,一经查实,将作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贻误工作等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到政府机关办事的人员,凡赤脚、穿拖鞋,穿吊带装、露脐装、露背装、背心、短裤、浓妆艳抹、奇装异服、衣冠不整的,一律不得进入政府机关办事,请回去换好着装后,再来办事。
对于这一要求,有乌鲁木齐市民认为,这是政府的一种“作秀”,穿什么是市民的自由,难道找政府办事还要这么苛刻?有人大代表认为,严格要求固然好,但不能因为不符合着装要求就不给老百姓办事!而一些公务员也认为,对公务员严格要求没错,但对老百姓没必要这样要求!
对此,乌市水区政府监察局有关负责人认为,这项着装规定正是根据今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要求来制定的,机关是一个严肃的办公场所,不同于一般的社交场所,因此无论是公务员还是前来办事的人员都应该遵守机关的着装要求。一些酒店、高档影剧院对前来消费的人员就有一定的着装规定,进入办公楼的办事人员也应该配合机关工作氛围的需要,创造一种严肃、和谐的办公环境。
部分市民:如此要求有些苛刻
据乌鲁木齐市水区政府一名值班保安告诉记者:“《通知》贴出来的当天,就有6名光脚穿凉鞋的办事人员被挡住了。为此,一个穿拖鞋来办事的男子还和我吵了一架。第一天被挡的人较多,此后几天就慢慢少了,可能是《通知》通过街道办事处下发后起了效果。”
遭受值班保安阻拦的杨女士对这项规定无法理解,她说:“凉拖、吊带装现在到处都流行,我是去办事,你管我穿什么?”
而乌市市民许红女士则认为,政府是为人民办事的地方,用衣服的覆盖率来衡量办事人是否该进入政府大门,是不是有失偏颇!
乌市天山区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吕基业则认为:“对政府工作人员严格要求固然好,但是对前来办事的人员应该区别对待,不应该太苛刻,因不符着装要求而让老百姓重新着装后来办事,似乎有些不合情理。”
相反观点:着装体现相互尊重
但是,也有乌市市民认为,水区政府这样要求着装是无可厚非的,再者,不只是水区政府规定衣着不整齐不可进入,许多正规场合如酒店、展览馆等都有此项规定,这没什么特殊意义,是环境与传统文化对社会人群的素质要求。
乌鲁木齐市法律服务工作者康明亮就认为:“政府是严肃的行政场所,它代表国家形象,试问,人大代表可以穿短裤去开全国人大会议吗?政府机关对内对外都要求着装整齐,这是必须的,也是文明、进步的一种表现。对政府内部的公务员而言,整齐的着装关系到政府的形象。政府部门属于公务部门,不是休闲场所,来往的人与休闲场所有所不同,即使从礼节上说也是应该注意着装的。衣着规范是互相尊重的一个很重要的体现。”
水区政府:好习惯贵在坚持
实际上,乌市水区政府早在2003年就出台过类似规定。
当时,一些前往乌市水区政府办公楼的女性被拒绝进入后,不得不一路小跑来到距办公楼不远的红山地下街购买衣服和袜子。现在只是对前来办事人员的要求稍微放松了一些。只要不穿凉拖,衣着不暴露,即便光着脚穿凉鞋也能获得门卫的准许进入办公楼。
对此,乌市水区政府监察局工作人员认为,刚开始,许多市民对这种规定很不适应,但一旦形成良好的习惯就不会觉得别扭了。
(来源:法制日报,作者:吴亚东 潘从武 潘琴)
责任编辑:林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