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27日电
受国务院委托,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27日下午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作关于200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的审计工作报告。他说,此次共审计48个中央部门,同时延伸审计274个二级预算单位。
审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55.1亿元,其中2005年新发生的8.65亿元,占15.7%;发现预算编制
不细化、批复不及时等预算及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658.58亿元,其中2005年新发生的345.39亿元,占52.4%。审计还查出违法案件线索12件(涉案人员25人),已移送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查处。
李金华说,在审计发现的55.1亿元违法违规问题中,属于部门本级的有12.66亿元;发现的658.58亿元预算及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中,属于部门本级的有360.59亿元。主要情况是:
━━9个部门多报多领财政资金1.76亿元。其中:通过多报本单位人员数量,多领财政资金243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政策外补贴等;以已完工项目的名义,或者采取编造虚假项目、在不同项目中重复申报同一内容等方式,多获取财政专项资金1.52亿元。
━━18个部门挤占挪用财政资金和其他有专项用途的资金7.02亿元。其中:用于本单位办公楼等基建项目建设1.39亿元,用于日常经费开支和其他项目支出5.63亿元。
━━7个部门采取隐瞒收入、虚列支出等手段转移资金,私存私放3.6亿元。其中:在本单位私存私放、未纳入法定账册2.05亿元;将资金转移到所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存放、供本单位使用1.55亿元。
━━12个部门年初预算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285.31亿元,造成10.37亿元预算资金当年无法使用。
李金华说,审计发现部门所属单位违法违规问题42.44亿元,其中2005年新发生的2.47亿元,占5.8%;发现预算及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297.99亿元,其中2005年新发生的36.2亿元,占12.1%。主要情况是:
━━6个部门所属的10个单位通过多报项目工作量、提高支出标准,或在不同项目中重复申报同一内容等,多获取财政专项资金1.06亿元。
━━20个部门所属的46个单位挤占挪用财政资金和其他有专项用途的资金11.91亿元。其中:用于对外拆借、投资等7.32亿元,用于日常经费开支和其他项目支出3.66亿元,用于发放政策外补贴等9396万元。
━━14个部门所属的24个单位因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和潜在损失19.73亿元。其中:委托中介机构从事证券交易造成损失和潜在损失9.23亿元;违反规定对外出借资金,或为获取高息在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形成损失和潜在损失9.31亿元。此外,审计抽查9个部门所属的27个单位开办的46户企业发现,因监管不严,经营不善,到2005年底已有7户停业,20户亏损。
━━13个部门所属的20个单位采取隐瞒收入、虚列支出等手段转移资金,私存私放2.25亿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经费开支等。
━━8个部门所属的48个单位违规收费和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26.54亿元。其中:未经批准自定项目收费或超标准收费1.15亿元;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等未按规定上缴财政25.39亿元。
此外,审计还发现,3个部门所属的10个单位违规购建办公楼或培训中心,造成铺张浪费。
李金华说,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的要求,审计署还对24个中央部门2005年度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延伸审计了70个所属单位,共查出收支不实、汇总数据不准确等影响决算(草案)真实性、完整性的问题14.76亿元,占审计决算资金量的4.7%。对这些问题,审计长将签署意见,要求予以纠正。
责任编辑:林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