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新规出台之前,许多购买了二手房不足两年的房主为避营业税,往往与买方签订先付款交房,待两年期满后再办过户的合同。新规出台之后,买卖双方都面临着一个新问题,那就是一大笔营业税谁出?卖主肯定想把营业税转嫁到买主身上。而如果买主不同意,卖主能以新政策出台是不可抗力为由拒绝
过户并要求合同作废吗?
据业内人士介绍,这种情况在二手房买卖中并不少见。律师认为,如果买卖双方在签订的合同中没有出现类似“为规避税收”这样的违法字眼,而只是约定一段时间后过户,则该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是合法有效的。当国家出台新政策后,买卖双方的目的就落空了,这时产生了分歧。在双方不能就修改合同达成一致的情况下,该合同应继续履行。卖主不能以新政策出台是不可抗力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律师进一步解释说,因为营业税是针对卖主征收的,新的税收政策并不能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对合同产生重大影响,只不过是卖主多交了税,所以国家出台新政策不是不可抗力。即使卖主因为交营业税而没有在二手房买卖中获取预期的收入,也不能撕毁合同,因为这是逾期过户带来的风险,这种风险只能由卖主承担。卖主如果不按期过户,买主可以以合同违约为由将其诉到法院。如果卖主在败诉后仍不过户,法院还可强制执行。(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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