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良子 宋亮亮)
今天下午三点至四点间,昌江乌烈镇发生惨剧:8名刚参加完葬礼的小学六年级女生溺水死亡,最大的15岁,最小的13岁。
本报记者接到读者报料后,第一时间电话联系已赶赴现场的昌江知情人士。据他在现场介绍,溺水的8名女生系昌江乌烈第一小学六年级三班的学生。
据了解,当
天六年级三班所有同学到乌烈村参加同班同学杨耀莲爷爷的葬礼。在吊唁活动结束并吃完中饭后,因为当天天气炎热,有人提议到离村子四五公里外的昌化江去游泳,当时是班里22名学生,其中10名女生都去了,杨耀莲并没有去。
当时,男生在上游,女生在下游较浅处。几个女生到河中的沙滩上玩,半小时后,往对面岸边走时,由于水较深,她们手拉着手走。水深至胸,其中两个女孩见水太深而止步,其他8人坚持继续往对岸走,这时其中一名女生突然跌倒,其他人相继倒入水中溺死。出事地点水深约4米。
事发后,其他男生马上回村呼救。
事故发生后,县领导、公安、安监等部门全部到场进行紧急处置。至记者晚上发稿时止,2 名幸存女孩正在乌烈镇派出所接受警方调查。
至晚上6点,8具尸体已全部打捞上来。据了解,当时没有村民报警,是派出所民警下乡时了解情况后才紧急上报的。
事发后有人提出质疑:当天是星期三,下午上课时间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学生不上课而外出参加葬礼?记者晚上23点赶到事发现场看到,在村里南边路口设置了灵位,家属们抱头痛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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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紧急通知要求
中小学生不得擅自结伴游泳
省教育厅今年5月13日下发紧急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以典型事例警示学生,提高每一个学生的游泳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明确要求中小学生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要积极创造条件开设游泳课,指导学生熟练掌握游泳的技巧和自救方法。有游泳设施的学校要延长向学生的开放时间,加强防护,尽力满足学生游泳需求。通知要求,要在江边、湖边、水塘边等设立游泳安全警示牌,在游泳溺水事故多发地点设立游泳安全巡视员等。
(王海燕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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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天全省17名学生溺水死亡
据报道:今年3月8日至5月4日,短短57天内,海南全省各地已有17名学生溺水死亡。以下为部分溺水事故:
2006年4月26日,三亚市第三小学五年级小学生麦某与7名同学朋友到三亚湾海域游泳时,麦某为救同伴不慎陷进海里暗沟不幸溺水身亡。
2006年5月1日下午,海口某高校大一学生邢某在海口市假日海滩景区海边公共泳场游泳时,不幸溺水。后经海口边防支队西海岸边防派出所民警和海口市“120”医护人员抢救无效死亡。
2006年4月29日下午,定安县定城镇11岁女孩何某与同伴共5人在河里游泳玩耍,不幸被急流卷走。到晚上9点左右,何某溺水时间已超过6个小时,警方仍搜救未果,该女孩几乎没有生存希望。
2006年4月26日下午,三亚新风街附近的三亚湾海域发生一起悲剧:三亚市第三小学五年级学生麦源为了救自己的落海的同伴,不幸溺水失踪,年仅11岁。
2006年4月23日中午,文昌市铺前镇七星岭管区后岭村六名十多岁的小孩,在一个废弃的矿坑中玩水时,一名13岁少年不幸溺水身亡。
2006年4月11日下午18时许,五指山市几名小学生在市一中前的南圣河边玩耍时,其中一名男孩不慎滑入水中。消防官兵经过一番搜救,最后将男孩救上了岸。而男孩因溺水已经窒息死亡。
(记者 王海燕 整理)
责任编辑 刘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