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诉人:康元(化名)性别:男年龄:36岁记录:莫凡(早报记者)时间:6月6日晚8时地点:青岛早报会客室
孩子是社会的发展和延续,然而随着生活压力增大,越来越多的现代人选择了“丁克”,于是许多家庭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矛盾,甚至产生婚姻危机。
受伤住院 我爱上了白衣天使
我和妻子的相识很有戏剧性。12年前我们公司和兄弟单位举行篮球比赛,比赛中我被对方球员撞倒,右臂恰巧磕在了篮球架下面的石头上,结果造成了骨折,我因伤住进医院,妻子正是那家医院的护士。当时她刚从护校毕业不久,每次给我打针总是很紧张。我说我这人天生对疼痛不敏感,有了我的鼓励,她果真不紧张了,技术也越来越好。
28天的朝夕相处,让我对这个20岁小护士产生了好感,出院时我对她竟有些恋恋不舍。几天后,我给她送了个大花篮,算是感谢她对我的悉心照顾,她很高兴,接到花篮后就给我打电话,还告诉我不能用手提重物……慢慢地我们相爱了。
辛苦打拼 想为妻儿建一个家
两年后,我们结婚了,婚后3个月,妻子就怀孕了,高兴之余我心里更多的是惆怅。因为我们两人父母都不在青岛,一切都要靠我们自己拼搏,那时我俩工资都不高,还要租房子,这种经济条件下再添个孩子,日子可想而知。我想劝妻子不要这个孩子,可又说不出口。没想到妻子认为自己不成熟,也不想这么早就为人母。于是我陪妻子到医院做了流产手术。
人流术给妻子身心带来很大伤害,我很心疼,也觉得愧对于她,我下决心要多赚钱,尽快买套房子,给妻子和将来的孩子一个安稳的家。接下来的3年里,我尽量接大工程,争取出差机会,就是为了能多赚些钱。1999年底,我们终于有了自己的房子。
工作升职 妻子再次放弃生子
生活稳定了,年近30的我琢磨我们该要个孩子了。恰巧这时妻子怀孕了,我高兴地把这个喜讯告诉了父母,可妻子却说这个孩子还不能要,因为她现在是单位的业务骨干,很有希望提拔为护士长,这个时候可不能让孩子拖了后腿。
我挺理解妻子的,这几年她在工作上一直兢兢业业,连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她能做到这样很不容易,无奈我只好放弃要孩子的念头。时间又过了两年,妻子被调到妇产科,还当上了护士长,我真心为她高兴。另外一个原因是,在妇产科,经常可以接触到孩子,我想时间长了一定会转变她的思想。
婚姻危机 妻说我侵犯生育权
今年3月,妻子再次怀孕了,这回妻子同意留下这个孩子。4月,我去上海出差,事情一办完,我就急三火四地赶回来照顾孕中妻子,可没想到回来后得知妻子自作主张做了孩子,同时我还发现,她的许多已婚同事都不要孩子。
我特别生气,质问妻子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地做掉孩子,是不是不爱我。妻子说每天和那些孕产妇打交道,看到她们生育孩子的痛苦,实在是不想加入她们的行列。不管我怎么说,她都坚持己见,为此我们的感情也受到考验,我说不想因孩子的事离婚。妻子说她有权不要孩子,我逼她生育是侵犯了她的生育权,可我做父亲的权利一次次被剥夺,谁又侵犯了我的生育权呢?我该怎么办呢?
一家之言
从法律上讲,公民不分性别均有生育权。但从可操作的角度看,“生育权男女平等”还只能是良好愿望。毫无疑问,妻子独自决定流产,确实损害了丈夫的生育权。但相关法律法规却又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另外,在生育过程中,女性的付出要比男性大得多。综合考虑,我觉得,倾诉人的生育权问题的确需要妻子的配合才能实现,如果妻子不配合,可采用的似乎只能是对簿公堂。但一旦走到这一步,感情和婚姻也就难以为继……建议这夫妻俩,还是先别把“生不生孩子的问题”一下子就上升到“权利”的高度,在爱和责任的层面上多下功夫吧。(李克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