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区 | 聊天 | 邮箱 | 建站 | 房产 | 影视 | 求职 | 游戏 | 教育 | 短信 | 直播 | 广告
首页 > 青岛新闻网 > 青岛社会新闻 > 正文  
 
日照垂钓者触电身亡 相关部门无警示标注赔17万

青岛新闻网  2006-06-07 16:54:59 大众日报

 

  一垂钓者钓鱼时,因鱼杆触及变电房高压线遭电击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近日,日照市东港区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判决变电房的所有者、供电公司、死者分别担责50%、20%、30%。

  2005年夏天,葛某与好友一起到日照市岚山区白云水库钓鱼。葛某在更换钓鱼位置时,不慎将鱼杆触及头部上方的10KV高压线,当
即触电倒地,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葛某家属遂将变电房的所有者某村委会以及某供电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因葛某死亡造成的各项损失25万余元。

  法院开庭审理查明,白云水库边的变电房系被告某村委会于1986年出资建设,输入的10KV高压线路亦由该村委会投资购买,主要用于本村村民农田灌溉和日常照明。上述供电设施由被告某供电公司所属的乡镇供电所负责施工架设,架设时高压线距地面的高度不足4.5米。高压线下的路面系水库大坝,平时人员流动较少,属于交通不便地区。事发时,变电房上无“禁止攀登,高压危险”警示字样。

  法院经审理后综合全案情况最终认定,被告某村委会、某供电公司和受害人葛某分别担责50%、20%、30%,判决被告某村委会、某供电公司赔偿死者近亲属各项损失17万余元。

页面功能   】【 小字】【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下一篇:
 
高3女生考前离家出走 被网友拐进魔窟去向不明
图片新闻
 
热点资讯
 
· "海尔电脑"电子竞技"世界杯"决出32强
· 青岛新闻网爽购商城频道营业开始了!
· 抢先注册赢取免费课程!
· 基督邮票文化主题酒吧精彩纷呈
· 海信广场9周年主题语及LOGO标识征集
· 新Mazda6轿跑车到达青岛奥华4S店
· 外语学习免费体验—赛思外语学校
· 张柏芝开纤体店免费体验报名中
· MBA第八班7月16日正式开学
· 五色土-投资收益7% 借款仅需三五天
· 为何选择天津大学MBA班?
· 夏季赏车试驾会 三大品牌齐聚颐中
青青岛短信中心
>>点击进入短信频道  

站内检索
 

版式检索

旧报全文检索

专题汇总

实用信息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