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政府解决低收入者住房问题的总原则是:
降低成本,严审购房者身份和控制“一户多宅”
英国:人人都能有个体面的家
一直以来,英国人对住房就有比较强的投资意识。高收入阶层除了在城市或市郊有住房
之外,还喜欢在海滨或度假区购置房产。然而假日一过,这些房子便人去屋空,成为一年之中闲置6至8个月的空巢。据统计,英国人在英格兰的第二房产为29.8万处,苏格兰为2.6万处。预计到2015年,英国人的第二房产将达40万处。
为此,英国政府正在考虑利用税收予以制约。据报道,英国乡村社团委员会建议开征新税种──空置税。空置税只是英国政府准备采取的一系列措施之一,除此之外,政府还在建立全国第二处房产登记制,并制定对第二处房产的新交易税率。此外,要使低收入阶层能够买得起住房,英国政府的主要措施是降低住房的土地和建造成本。根据目前正在实施的一项计划,政府在一些国有荒地上降低了建房的土地价格,并要求在保证住房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建房成本,以使低收入人群能够以6万英镑的价格买到住房。政府计划到2010年,有8万户低收入家庭能够买到这样的住房。
瑞士 买房首付须达20%
个人拥有房产越多,财产税越高
瑞士房地产市场几起几落,但从未出现过炒房导致房价暴涨的情况,主要原因是政府通过提高买房首付以及税收等政策调控房地产市场。
为避免房地产投资过热,政府首先提高了买房首付比例。政府将买房首付款比例从零首付逐步升至10%,现已升到20%。如购买个人自住的第一套房,首付比例应达到20%,购买第二套住宅首付应超过20%,购买公司、商业、工厂使用的商用房,首付应达50%。
瑞士政府还通过税收控制炒房。瑞士各州严格规定了包括房产在内的个人财产税。针对私有住房,政府根据房屋所在地段和价值估出一定数额,列入个人财产税征收计算范围,个人拥有的房产越多,财产税越高。如将私房出租,包括出租私有楼房里的部分套间,租金也算作个人收入,需缴纳所得税。如私房自住,政府会估出相当于月租的数额,也作为个人收入,列入计税基数。所得税比例是递进式的,收入越多,纳税比例越高。(辛华)
韩国:一户一宅 多宅重税
韩国的“一户一宅”制,是指一个家庭只允许购买一套住房。为解决广大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韩国政府实施了一种优先为无房户提供住房的制度。具体的实施办法是,无房户在购房前须到政府指定的银行存款;在银行累计存款两三年后,可获得购房资格。获得购房资格后,按先后顺序进行排队。购房时,根据无房户的需要,银行可给予贷款。
实施这项制度的关键在于韩国政府仔细严格的审查措施:韩国政府对每个购房者的“家底”都了解得清清楚楚:谁家有房,房主何人,面积多大,是否多住宅户等均有案可查。
近几年来,在韩国,利用多处住宅进行投机的现象日益严重。在确保继续贯彻“一户一宅”的同时,韩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遏制房地产投机的政策:政府把优先向无房户提供的住宅比率提高到50%;在税收上,“一户一宅”的房主,政府收取的资产增值税为9%,而有两处或两处以上住宅者则收取高达36%的资产增值税。
新加坡:购买组屋不住者坐牢
在新加坡,组屋(相当于中国的经济适用房)已成为当地住房市场的主体,87%的人住在其中。这种住宅比私人房地产市场上的商品住房便宜许多。对于那些实在买不起组屋的居民,政府将其分为困难户和特困户。对困难户,政府将给予适当补贴,争取每户能够购买一套60至70平方米的旧房居住。而对特困户则租给每套旧的42平方米的廉租屋,每月只象征性收取房租。
组屋售价如此优惠,购房者当然趋之若鹜。然而,购买了组屋,就必须要住,否则将面临高额罚款及牢狱之灾。新加坡政府表示,任何人在买卖组屋时,必须提供翔实的资料,如果一旦发现虚报,将面临高达5000新元的罚款或6个月的监禁,严重者两者兼施。
对于家庭确实困难的国民,新加坡政府将为其提供廉租房,但规定更加严格。首先,只有家庭月收入少于1500新元的公民才可以提出申请。有关部门会对申请者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严格评估,认定确实符合条件才会提供组屋供其租住。
责任编辑:林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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