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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大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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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候电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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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手开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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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询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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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晃"过保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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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大厦 |
一公司被窃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和高档香烟
记者昨暗访香港中路5栋写字楼发现保安“拦人不利”
女贼大模大样走进写字楼乘坐电梯,伺机将一家公司内的一台笔记本电脑、一部数码相机和一条高档香烟装进纸袋中,然后若无其事地走出了写字楼大门。
昨天,记者暗访了香港中路5栋写字楼,结果只有1栋写字楼保安人员拦下了记者。
四处转悠寻找目标
5月29日中午11时34分,正是许多写字楼内工作人员外出就餐的时间,在穿梭的人流中,一名带着白色帽子,身穿黄色上衣、黑色裤子,背着一只大包的女青年走进了香港中路金光大厦。女青年没有受到任何拦阻便顺利进了电梯,上到了大厦的11层。随后,女青年在10层和9层短暂停留后,出现在了6层。此次,女青年走进办公区又重新返回后,站在电梯间内迟迟没有离开。
保安询问蒙混过关
记者从监控录像上看到,从11时48分到11时56分,女青年先后四五次进入办公区,又返回到电梯间,并不时向办公区张望,每到有人走出办公区或者有人走出电梯时,女青年都会若无其事地站在原地或者盯着一块某公司挂在墙上的公司简介看。女青年的举动引起了大厦监控室工作人员的注意,11时57分,一名保安人员到6层询问女青年有什么事,得到“等律师”的回答后,保安到办公区查看了一圈后便开了。
两分半钟女贼得手
保安人员离开不到一分钟,女青年径直走进办公区。两分钟过后,等她再次返回电梯间时,原先空着的手里多了一个手提袋。女青年没做任何停留便走进了电梯,迅速离开了大厦。半个小时后,当6层工作区的工作人员发现原先分别放在两张办公桌上的一部笔记本电脑、一部数码相机和一条高档香烟都不见了。工作人员昨天将监控录像交给了警方。(撰稿
记者 于顺)
记者暗访
轻松“混”进写字楼
昨天下午,记者在位于香港中路的福泰广场写字楼A座外看到,大厦入口处站着三名保安人员,并摆放着来访人员登记簿,可是当记者随着人流走进大厦时,三名保安却均未上前拦阻任何人。记者随后又进入只有一名保安守卫的B座写字楼,记者同样顺利走进电梯间,记者在楼内看到,相对于A层每间办公室都向居民楼一样紧闭大门,B座里的则有不少敞开式办公区,尽管有几名工作人员进出办公区,但都没有询问记者有什么事情。
记者在丰合广场C区看到,许多人没有在登记簿签字就径直走进电梯。保安人员告诉记者,按照规定要求,除了大厦的业主外,其他人员进入大厦都需要登记,但当记者告诉对方已进入过大厦一次后,保安人员表示,因为每天进出人太多,“漏登”几人也是很正常的。
在记者暗访的5处写字楼内,只有青啤大厦的保安一看见便询问记者找哪个单位,但当记者随意说出某个部门时,并表示已经联系好了以后,保安人员也没有让记者登记,任由记者走向电梯。
法官说法
尽到义务不必担责
“我的笔记本里存着大量资料,丢失后对公司业务会有很大影响。”昨天,被盗笔记本电脑的这家公司经理告诉记者,他们认为大厦保安没有尽到应该尽到的义务,令他们公司财物被盗,应该为此负责。
记者采访了李沧区法院李恒义法官,李恒义认为,作为大厦保安,保证楼内安全是职责之一,如果发现大厦内有可疑人员出现,应该上前盘问,而金光大厦内出现的失窃案,保安已发现问题,并作出了反应。没有避免事情的发生,只能认为保安人员被盗贼欺骗,并不能说保安没有尽到义务。李恒义说,盗窃是一种特殊行为,保安不是专业警务人员,完全避免是不可能的。但他表示,具体大厦物业是否需要因此负责,还要看双方具体的合同细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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