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撞死人最高要赔101万
本报讯 (记者 柯鸿海 朱倩 通讯员 王肃沁)
昨天记者获悉,省公安厅近日印发《广东省2006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部分内容见右表),该标准是根据省统计局公布的2005年度统计数据及有关规定制定的。根据该标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数额将有所提高。从5月30日零时起,驾驶员如在深圳违法驾车致人死亡,最高要赔101万元。
据介绍,从今年5月30日零时起至明年5月29日24时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均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规定的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适用《广东省2006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计算人身损害赔偿。
律师解读
深圳城乡赔偿额相差83万
城镇户口最高赔101万元
如果车祸中死者为城镇户口,分三部分赔付:
丧葬费。同样是1.62万元。
死亡赔偿金。按照深圳市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20年,共计57.33万元。
被抚养人的生活费。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深圳的标准是每年2.12万元,对于未满18周岁的人赔偿到18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按20年计算;年满60周岁的被抚养人,每增加1岁,赔偿年限少1年,75周岁以上的,赔偿5年,这一部分最高赔付可达42.37万元。
三部分相加,共计101.32万元。
与去年的赔偿标准相比,新标准有哪些变化?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由此所获的赔偿金又有何差别?昨日,记者采访了深圳德恒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律师宋永峰,请他为市民做了一番比较。
城镇户口赔偿金增5.6万
宋永峰详细分析了2006年度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发现新标准除个别项目外,普遍有所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一项颇具代表性。深圳去年为2.58万元,今年则涨到2.86万元。这就意味着,在深圳发生的死亡事故或致人最高级别伤残交通事故,且受害者在事故中无任何责任,如果他有城镇户口,按赔偿20年计算,肇事者需向其支付57.33万元的赔偿金,而去年的赔偿金则是51.7万元,前后相差5.6万元。
同时,对被抚养人的赔偿,也比去年增加了3000多元。由去年的1.78万元,增至2.11万元。而在国有同行业平均收入中,渔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都减少了2500元至5000元;但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则大幅度增加了1.1万元。宋永峰说,这也从另一方面反映了行业的变迁。
新标准出台,最引人关注的,依然是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两者间的赔偿额度到底有多大差异。
农村户口最高赔付18万
如果车祸中的死者为农村户口,赔偿将参照广东省农村标准。第一项是丧葬费。丧葬费不分农村和城市,都是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共计1.62万元。第二项是死亡赔偿金,按照上一年度广东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20年,总共是9.38万元。第三项是被抚养人的抚养费,按照广东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一年是3707.7元。对未成年人抚养至18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的赔偿20年;被抚养人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1岁,抚养的年限减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抚养费最高赔付可达7.41万元。这三部分总和是18.41万元。
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即使车祸中的死者是农村户口,如果在深圳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工作和收入,那么他要按照城镇户口的标准进行赔偿。
宋永峰认为,随着赔偿标准的提高,一方面有利于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伤者的权益,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但另一方面,如此高额的赔偿金,也是大多数驾驶员难以承受的。“如果政府能提高第三者责任险的购买额度,也许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另一个途径。”宋永峰说。
本报记者朱倩通讯员郭小嘉
责任编辑:林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