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丁志军 王春兰
来信
2005年11月,安徽省南陵县公安局公开招录了11名干警,据我们了解,其中仅有3名符合招录条件,其余8名都是突击编造假工作简历蒙混过关的。我们对县公安局违反有关规定,弄虚作假非常气愤,请有关部门尽快查处。
安徽南陵县公安局退休干部 张宇维 高文保等
4月中旬记者赶赴安徽,就群众反映的问题到相关部门进行了调查。
违规参加录用考试者多为领导亲友
2005年11月,安徽省人事厅、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公安厅下发了《从全省公安机关合同民警等非警察身份人员中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确了考录对象为1999年4月15日前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以上人事、公安等部门组织统一公开招考聘用,或经县以上组织、人事、劳动、民政等部门批准,通过调动、学生分配、退伍安置等方式进入公安机关,至今仍在执法岗位(公务员岗位)上工作,并符合规定的考录资格条件的合同民警等非警察身份人员,并强调各地自聘的各类治安员、联防队员、协警等人员不在考录范围。具体考录办法是,组织这些工勤人员考试,按分数高低排序,其中90%参加考试的人员可直接转为警察。
由于文件没有限定参加考试人员名额,因此参加考试的人越多,录取比例就越大。南陵县公安局便抓住这一政策“空当”,将6名不完全符合条件的关系户塞了进去。
据南陵县人事局局长王根茂介绍,南陵县公安局在1999年以前确实有11名合同民警,但目前仍然留在公安系统工作的只剩下3人。另外还有两名合同民警是通过人事调动进入公安局的,这两人在县人事局的编制办有备案。也就是说,有5人符合这次考试录用的报名标准。可是,这次实际参加考试的却有11人。为何多出6人呢?据举报人反映,这6人大多是当地领导的亲友,有县委某副书记的弟弟,也有县委某常委的内弟,他们均是县公安系统自行聘用人员,按省里的规定不在这次考录范围。为了能报上名,这些人于2005年11月中旬通过关系从县劳保局等单位开出了就业介绍信,将到公安系统工作的日期提前到1999年以前,编造工作简历,通过了“审查”,参加了考试、体检。
公安、人事部门相互推诿不认账
南陵县公安局的这一做法,引起了当地干警的强烈不满。在南陵县公安系统,与这6人一样不在这次考录范围的自行聘用人员有300多人,为什么却让这6个人参加录用人民警察的考试?对此问题,人们议论纷纷,并在报名之时就向上级部门反映。南陵县有关部门对这些意见听而不闻,还是将这6人报到省人事部门。
“我们是严格按照省里的文件把关报审的”,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县公安局政委钱立飞如是说。“我们公安机关只负责整理和移交这些人的档案材料,具体材料是否符合政策要求,由人事部门具体把关定调”。
“据群众举报,这些人中有少数人是去年3月份才到公安部门工作的,你们怎么按1999年5月以前给他们报到了人事部门?”面对记者的提问,钱政委说,“具体这些人员什么时候进的公安队伍,档案手续怎么办理的,我和局长都是新来的,不太了解情况”。
而县人事局长王根茂的说法与公安局钱政委恰恰相反:“我们人事局是具体承办单位,公安局报过来的人事材料应由他们把好关,我们只是看看档案里缺不缺东西,符不符合要求。”
两个部门的领导都不承认对这些不符合条件的人参加录用考试负有责任。
记者暗访证实举报材料不假
“我在公安机关工作了半辈子,对我们单位的人都知根知底,我用党性原则担保,这几个人绝对不是1999年5月以前进的公安队伍。”谈起此事,举报人南陵县公安局原监察室主任张宇维非常气愤。
“南陵县就这么大,谁不知道谁的根底?我们局里的领导跟你们装糊涂。这几个人的情况他们一清二楚,就是他们指示政治室的人员帮助改的档案。”另一举报人还将如何核实这些人员档案是否真实的方法告诉了记者。
依据这位同志提供的情况,记者采访了了解内情的相关人员。这些人全部在职,不愿公开揭露问题,但他们告诉记者,多找几个人聊聊就会明白真相。为此,记者暗访了20余名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他们证实了举报人说的话不假。那么,盖了劳动保障部门公章的介绍信是怎么开出的?问及此事时,县人事局和公安局均采取回避的态度。
据了解,今年3月,安徽省政府专门成立了由监察、人事、公安部门组成的联合工作组,对此事展开调查,目前尚无结论。
责任编辑:林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