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时期的村镇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5月11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搞好村镇环境综合整治的意见》,确定了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任务目标。通过对我市农村村镇环境综合整治,村容镇貌会更加整洁优美,村居的基础设施会更加齐全和完善,老百姓的人居环境将会变得优良舒适。
村镇
规划全面完成
2006年各县区完成县域体系规划和小城镇的新一轮总体规划修编,村庄的新一轮建设规划修编在原有的基础上完成70%;2007年村庄建设规划修编完成100%,小城镇详细规划覆盖率达到60%,中心镇详细规划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基础设施逐步完善
通过建立政府推动、社会参与、村居自主的村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体系,建立社会多渠道筹资机制,着力加强农民最急需的生活基础设施建设。
目标是使乡镇驻地主要干道硬化率达100%,人行道铺装率达80%以上,路灯装置率达100%,亮灯率达95%以上;村镇自来水供水率达到80%以上,村内自来水入户率达到80%以上,饮用水质合格率达到100%。
环卫设施逐步规范
乡镇驻地设有垃圾中转站,主要街道和公共场所设有水冲式公厕,主要道路实行全日保洁。村庄内有一至两处沿街公厕,农户拥有卫生厕所比例达到60%以上,村内无粪堆、垃圾堆、柴草堆等“三大堆”,无大牲畜在院外拴养或畜禽散养,无白色污染,无污水溢流,无暴露垃圾,无滥垦、滥伐、滥采、滥挖、乱焚烧垃圾与秸秆等现象。推广秸秆气化,户用沼气、燃气普及率达到50%以上。
住宅更美观更舒适
通过逐一修编村庄规划,实行山水林田路村统一规划、综合治理,并在村镇广泛开展和倡导建设“百年住宅”活动,改造破旧、简陋、低矮住房,彻底改变“有新房无新村”、“有新村无新貌”的局面,从根本上改变农民“年年建房,建低档房、简易房”的现象,以建成一批道路硬化、路灯亮化、环境优化、河道净化、村镇绿化、民居美化的生态镇和生态村。
让地更绿,水更清
乡镇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8平方米/人,村庄庭院绿化覆盖率达到60%。保留现有河道水系,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要求,无直接向河流、湖泊、汪塘排放污水和倾倒垃圾的现象;按照河道、湖泊、汪塘岸线的自然走势,整治沟通,满足防洪排水需求,与绿化相结合,创造良好滨水景观。
(记者朱剑锋 通讯员刘连江 吴继富 韩军)
责任编辑:屠筱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