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市财政局透露,从今年起,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杂费。这是市委、市政府为进一步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解决贫困学生入学问题,提高我市农村义务教育水平而出台的举措。据悉,我市此举比国家规定的时间提前一年。
青岛市历来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发展,从2004年起,市财
政每年安排补助资金620万元,对农村贫困学生实行“两免一补”,同时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危房改造、公用经费补助等项目,逐年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对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2006年,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要求,市委、市政府决定,今年市、区(市)两级财政部门安排资金9600多万元(其中市本级财政补助5700万元),专项用于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同时各级财政部门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经费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按照“分项目、按比例负担”的原则,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建立合理负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王建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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