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 2006-05-08 04:19:40
早报讯记者昨日从市政法委获悉,从现在起至6月底,我市将启动出租住宅小区地下室的专项整治,规范房屋租赁行为,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据悉,社区民警、暂住人口协管员将逐户摸清出租住宅小区地下室情况和底数,查看《房屋租赁证》、《暂住证》是否齐全,未办理的要限期办 理。拟出租的住宅小区地下室,要填写《拟租赁房屋登记表》,不具备居住条件但已经出租出借、严重扰民、存在严重消防及安全隐患的住宅小区地下室,逾期未整改的,按规定处罚。(聂向锋)
据悉,社区民警、暂住人口协管员将逐户摸清出租住宅小区地下室情况和底数,查看《房屋租赁证》、《暂住证》是否齐全,未办理的要限期办
页面功能 【 】【大 中 小字】【 】【打印】【关闭】
更多
网页 全文 标题 社区帖子
版式检索
旧报全文检索
专题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