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艳芳胞兄梅启明早前入禀控告与阿梅及其遗产有关的人士疏忽及失职,以及指养和医院涉疏忽,使梅艳芳惨死,要求赔偿30亿。养和医院昨在高院指,梅启明不是梅艳芳的遗产管理人,没有法律地位为阿梅提出申索,并指他没有法律理据,要求法庭将梅兄的申索剔除。
但梅启明昨指,他已将阿梅的死报案,要求商业
罪案调查科作出调查,而且亦得到教授等专家提供资料,指阿梅的病情并不寻常,故要求法庭给予28天,让他向法庭提交誓章,最后法庭容许梅兄可有21天时间,向法庭及辩方提交文件。梅兄表示,其母亦将会提交证人誓章,将她所知的事情向法庭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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