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恶子经常对父母殴打无度,愤怒的侄儿用铁锨将其拍死在水沟内。2006年4月21日,商河县法院作出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张千是家中最小的儿子,因此受到了父母的宠爱而自小骄横。在其长大成人后,更是暴躁无度,经常殴打自己老迈的父
母,对此,张千的侄子张明感到非常气愤。
2005年10月16日8时许,张千再一次手持菜刀在张明家门口挥舞叫嚷,声称要给张明和老父亲点颜色看看。张明见状后,随手拿起院门处的一把铁锨向张千冲去。为躲避铁锨,张千在后退时跌倒在水沟内。张明趁机举起铁锨朝其头部猛拍数下,致其当场死亡。
商河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张千的行为引起了民愤,但张明没有权利剥夺他人生命。本案中,张明用铁锨拍死叔叔的行为,触犯了刑法。但法官考虑到张千的恶行,于是从轻判处张明有期徒刑10年。(记者 严玲玲 通讯员 陈宜森)
责任编辑:屠筱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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