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昨日,经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因琐事纠纷,在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内,持刀连续刺杀4人,致1人死亡3人受伤(本报曾报道)的凯里“杀人狂”陈明海,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执行死刑。
据介绍,2005年5月28日晚21时30分左右,被告人陈明海(男,26岁,凯里市舟溪镇人,曾因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伙同陈志荣(在逃)
从凯里市“红太阳”舞厅跳舞出来,在
凯里鸿雁宾馆门口看见被害人文吉军就准备教训文,当陈明海将文叫到身边时,文见陈手中拿着刀,准备逃离,陈即用刀朝文腹部猛刺一刀,文被刺后跑到黔东南州工会楼下倒地,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接着,陈明海与陈志荣往凯里市工商银行方向走,22时许,两人行至影剧院门口时,陈志荣与被害人赵某相撞,陈明海又用刀朝赵的背部刺了一刀。之后,陈明海、陈志荣往老街新村方向逃跑,在黔东南州水校围墙外的路上,两人持刀将路人周某挟持,逼周给他人打电话。周逃脱后喊来胡某某、杨某等人帮忙,在打斗的过程中,陈明海拿出刀来乱刺,将胡、杨两人刺伤。作者:林青
罗应滔 黄桂花
责任编辑 刘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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