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的一天,年仅23岁的犯罪嫌疑人张某在送初识的52岁的夏某回家时对其实施了强奸。
21日,梅河口市公安局红梅镇派出所成功将张某被抓捕归案。
2005年7月2日22时许,红梅镇东升街一串店内还有两桌客人。一桌是当地有名的表店老板娘夏某和其表妹,另一桌
是张某及其好友。在张某的邀请下,他们两桌拼为一桌。由于张某风趣幽默,逗得大家笑声不断。夏某大方地结帐后,张的好友独自回家,张某要求骑摩托车送夏某回家。夏某那几天正与老伴吵架,于是就想让这个小伙送自己,也好气一气老伴。
当摩托车行至夏某家附近的公路旁时,意外发生了。张某将突然将摩托车熄火,回身就开始拥抱夏某,并将其摁倒在地后实施了强奸。随后,张某又将夏某拖上摩托车,并且将其送到了家。当发现屋内没人后,丧心病狂的张某又将夏某强奸了一次。
受到侮辱后,夏某向当地警方报了案。通过几个月的侦查和抓捕,19日,终于将张某抓获。张某实施强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刑拘,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
任庆忠)
责任编辑:屠筱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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