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4月20日电 (王勉 黄朝晖)
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日前对轰动全国的玛雅传销案相关单位及责任人作出应有的处罚。以非法经营罪,判处玛雅传销案头目赵德强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万元人民币,判处广西玛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罚金300万元人民币。黄朝君、赵德光、赵艳梅、黄洋等4名被告,分别
被判处有期徒刑或罚款。
玛雅传销案之所以引起全国关注,是因为涉及人数、覆盖面、影响力都十分罕见。据警方调查,在短短一年时间里,全国除西藏、台湾外,30个省区市50余万人相继卷入“玛雅骗局”,累计销售玛雅生物霖营养液60多万份480多万盒(瓶),玛雅公司收取入门费近两亿元。仅在广西,玛雅公司传销组织已遍及14个市所有城区、76个县以及部分乡镇。在贵州,也有10多万人卷入。
玛雅公司全称广西玛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0月26日,公司总部地址位于南宁市大学路。据原玛雅公司总经理赵德强交代,玛雅公司成立后,由于产品销路不畅,公司面临倒闭,2004年5月,开始采取所谓的“公司+农户”的合作模式进行经营。实质上,玛雅公司所施行的经营模式是地地道道的非法传销属犯罪行为。玛雅公司把经营组织分为4个层级,即公司总部、总代理商、经销店、业务员;把经营人员分为5个等级,即业务员、业务主管、业务经理、业务总监、高级总监,构筑了上小下大的金字塔式的传销结构。
玛雅公司以“扶贫支农”为诱饵,谎称“帮助广大农民及老、弱、病、残、贫者脱贫”,是个低投入、高产出、高效益的好项目。同时,对外大肆宣扬公司“隶属南宁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证照齐全,给非法传销披上外衣,欺骗性很强。实事则是,他们利用传销人员入股先后的时间差,用后加入者的钱支付先加入者,先加入的部分人获得了利益,而后加入者则血本无归,最终“崩盘”时组织者、为首者卷款潜逃,一度引起社会不稳定。
具体而言,鼓吹参加者只要投资288元入门费,购买玛雅生物霖1份,半年后就可获利1060元,同时,获得营业员资格和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而且发展“下线”越多,得到“红利”就越多。一时间,梦想发财者趋之若鹜。
公安部门用了近半年时间,经过周密侦查,去年4月18日,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对玛雅公司南宁总部进行查封。传销头目、玛雅公司总经理赵德强被依法逮捕,分布在全国各地的玛雅传销窝点被陆续查处。
责任编辑:林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