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关于全辖营业机构、网点暂停营业的公告 尊敬的中国银行客户: 近日,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本部将从青岛市香港中路37号迁至香港中路59号(青岛国际金融中心),计算机主要系统随之搬迁,故自4月21日
22时至次日22时,我行省内所有营业机构、网点对外暂停服务24小时。 停业期间,除长城电子借记卡、中银信用卡、外省长城人民币信用卡可在ATM、POS继续使用外,停止办理以下业务: 1、个人实盘外汇买卖、基金业务、网上银行、电话银行; 2、中行山东辖内发行的长城人民币信用卡交易,包括柜台、ATM取现、POS消费; 3、全辖营业机构、网点的存取款、代缴费、汇兑等所有柜台业务、山东网银、个人网银、BST交易。对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并致歉意。 特此公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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