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邹桂)
因月经失调去医院检查,21岁的未婚女学生王霞(化名)却被大夫在妇科检查中弄破了处女膜。王霞为此将这家医院告上法庭。记者昨天获悉,丰台法院一审判决医院赔偿王霞处女膜修复手术费3600元,并赔偿精神损失费4万元。
去年9月20日,王霞因停经4个月到医院就诊,在医生为她做妇科检查时
,突然感到一阵剧痛,但她以为是正常检查,并未提出异议。直到去做其他检查时,王霞才开始怀疑是不是处女膜破了。经过诊断,王霞确认自己的处女膜破裂。王霞表示,医生当时违反规定,明知自己有处女膜,却把诊疗器具插入阴道。王霞认为,自己没有结婚也没有男朋友,处女膜损坏对自己是一个巨大的打击。为此,王霞将医院诉至法院,要求医院赔偿处女膜修复手术费及5万元精神损失费。
庭上,王霞的母亲不断哭泣,她说:“我女儿才21岁,以后的路可怎么走啊?”医院方则承认医生在为王霞做完妇科检查后,王霞的处女膜出现破裂。医院当庭向王霞道歉,并提出愿意免费为王霞修复处女膜。
法院认为,医院的行为损害了王霞的生命健康权,应对王霞作出赔偿,遂一审判决医院赔偿处女膜修复手术费。同时法院认为,以我国的社会现状,此事对未婚的王霞造成的精神伤害较大,医院应该对王霞作出精神赔偿,法院判决医院赔偿王霞精神损失费4万元。
责任编辑:王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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