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颁布《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保险营销员将持证上岗 晚报讯 昨天,保监会正式颁布《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该规定将于2006年7月1日起施行。截至2005年底全国保险营销员人数已达146.78万人,该规定将改变营销员管理无法可依的局面。
《规定》要求,从事保险营销活动的人员应当通过中国保监会组织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资格证书》持有人替考,或协助参与他人在资格考试中作弊的,将处1万元以下罚款;保险公司组织、参与、协助保险营销员考试作弊的,将处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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